河北省地勘局副局长 高献计 受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勘查协会委托,我代表河北省地勘局就中外合资对河北蔡家营铅锌银矿的勘查与开发做专题发言。 第一,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蔡家营铅锌矿的情况。 蔡家营铅锌银矿位于河北省张北县,是一个以锌为主的特大型多金属矿床,也是华北地台北缘与古元古界红旗营子群变质岩系有关的次火山热液成因的典型矿床。矿床共有6个矿带,矿体长一般数百米至2000米,厚1~20米不等。该矿床是我局第三地质大队于1961年发现的,经过10多年普查勘探,投入67000多米钻探工作量,求得金属量B+C+D级储量锌114万吨,铅600万吨,伴生银832吨,金17吨。矿石经实验室试验,采用浮选工艺,锌矿石入选品位4.61%,选矿回收率达95%。 第二,中外合作勘查开发蔡家营铅锌银矿的过程。 1993年,当时的地矿部国际合作司对外发布了招商信息,蔡家营铅锌银矿项目吸引了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矿业公司的兴趣。经过一年多的考察和谈判,由张家口市和省地勘局合作组成的中方与澳大利亚团布尔道伊尔资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锌业有限公司,为格瑞芬矿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1994年8月4日签订合同,决定双方共同组建河北华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蔡家营铅锌银矿。合同约定因甲方在以往10年中用于地质勘查的经费已有1000多万美元,且提交了数百万吨铅锌矿,甲方不再投入资金。今后地质勘查及矿山建设等所有项目均由外方投入。合作期限为25年,企业股权为中方40%,外方为60%。 1998年中澳双方协商解决河北华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对蔡家营铅锌矿的探矿权问题。蔡家营铅锌银矿的探矿权价值,经北京经纬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并经国土资源部确认为1.3亿元人民币。双方商定,中方向华澳公司转让蔡家营铅锌银矿探矿权,澳方投入现金(勘探费不少于1000万美元)开展进一步地质勘探和矿山开发建设。对1.3亿元人民币探矿权价款,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由中方首先从所得利润中归还,由转让前的探矿权人—省地勘局第三地质大队代表国家收回。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和省地勘局商定:在第三地质大队收回探矿权价款(13059.9万元人民币)之后,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享有中方在合作企业中资产及未来收益的92%,河北省地勘局享有中方在合作企业中资产及未来收益的8%。 1998年10月17日,在北京举行了转让颁发探矿权证书仪式。国土资源部蒋承菘副部长向华澳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莫拉登•宁可夫先生颁发了蔡家营铅锌银矿探矿权证书。至此,经过探矿权的转让,确立了河北华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探矿权方面的法律地位。 2002年,在进一步勘查的基础上,经矿山环境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确定先建年产20万吨选矿一座,采用浮选工艺,目前矿山和选厂正在建设中,计划2005年投产。 第三,关于合作开发矿产资源工作的几点认识。 1.资源开发合作中外方实力是我们考察的重点,对于投资方的投资进度的具体时间、额度等都应有一个比较详细的硬约束,只有条款具体明确,才能保证合同的履行。 2.随着矿产资源保障程度的变化,矿产资源的不可再生性日渐显现,人们对矿产资源的潜在价值的预期不断增长。在合作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经营意识,以好的资源条件为依托,下大气力寻找互惠互利的最佳平衡点。 3.资源合作开发中矿权问题至关重要,地勘单位应该加强对矿权问题的研究,掌握合作的主动权。同时要提高地质工作质量,提高地质成果的可靠性。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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