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6月17日电日前,家住鹤北林业局的林玲女士从鹤岗市工商银行南山支行提取30万元人民币,林的朋友当场发现钱款中有一沓钱币系损伤券,林女士找到南山支行的工作人员后,得到的解释却是:这是混版,没事。后来林女士向中国人民银行咨询得知,该币不能流通,要上缴入库。
据林女士介绍,今年5月21日下午,林女士电话通知鹤岗市工商银行南山支行第二天要取49万元人民币。22日上午,单位领导安排宝泉岭建设银行的两名工作人员陪同林玲提款。当时南山支行的工作人员沈天成表示,由于款子还没有拨下来,现在没有这么多的钱,最后林女士提取了30万元。取款后,宝泉岭建设银行的一名工作人员发现,有一沓50元共计5000元的人民币,每张人民币上都有残币印迹。这名工作人员随即找到了付款人沈天成,沈天成表示,这是混版,没事。
随后,林女士将提取的30万元存储到南山建设银行,南山建设银行职员赵士文在清点钱数时发现了这些残币,并表示,这些钱是不能流通的,要上缴至中国人民银行。
回家后,林女士打电话向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进行咨询。一工作人员听了林女士描述后表示,残币、损伤券是不允许向外流通的,银行的这种做法属于严重的违规行为。
5月24日,林女士向鹤岗市工商银行进行了投诉,一位行长表示,可以向林女士道歉,处理责任人,但林女士对银行方面在她取钱时“这是混版,没事”的解答表示不满。过了一段时间,鹤岗市人民银行的王科长通知林女士,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的李处长要见她,了解一下关于“残币”的事情。见面后,李处长强调,这些人民币不能给客户流通,只能上缴人民银行。
6月10日上午,记者和林女士来到了鹤岗市工商银行,杨秀芬行长表示,“南山支行职员在工作中的确有疏忽,将损伤券给客户流通,这是不对的,我代表银行上下向林女士表示了道歉。对于责任人,我们已经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中国人民银行做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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