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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小偷(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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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6月18日11:40 来源:沈阳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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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6月16日《沈阳今报》报道,安徽亳州市帅威特服装技校女学生宿舍里频繁地出现失窃事件,于是校长、老师和几个班长一合计,决定采取投票选举的办法,把小偷给选出来。选举结果显示一共有6位同学榜上有名,校长当机立断,认定这6个人就是“小偷”,而且一怒之下把他们拉出去当场示众。
单位发生财物被窃,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发现盗窃嫌疑人,应当说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常识。然而服装技校在女生寝室内发生偷窃时,不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用投票的方式来选举谁是小偷,实在是一桩咄咄怪事。
这种做法不但违背法律规定,而且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重要的是,这种做法滥用了民主决策,对今后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形成不良的误导。看起来,大家投票具有民主决策的成分,其实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因为其在借助人们善良的心态和朴素的感情来判断是非时,极易受到外界的蛊惑而参与对好人的诬陷。
这种投票选小偷的举动实在是一场闹剧,我们希望学校的领导能够反思自己的行为,走法治之路,而不要用人治的方法对待失窃,使这种荒唐事不要再重演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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