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正式向社会宣布,从即日起,我省将全面开展对存在“大吨小标”问题的载货车辆进行核载质量更正的工作,预计此项工作将于今年11月30日前全部结束。
所谓“大吨小标”是指,载货车辆的实际载重吨位大,而标识的核准载重吨位小。这一问题一直制约着治理超载超限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国家和个人的利益都受到损害。
为切实有效地解决这一由来已久的问题,我省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从即日起开设专门的窗口为车主办理“大吨小标”更正手续。凡申请车辆年检合格证的车辆,属于“大吨小标”的都应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更正,确认更正后,才能按规定领取机动车年检合格标志。车主在办理更正时,公安交管部门将审核《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并核对车辆档案,然后依据《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中的技术参数进行核载。对车主提供不了汽车产品合格证的,公安机关将在档案中保管的原车辆合格证上进行记录,并免费换发《机动车行驶证》。对无改装行为的车辆只需更改行驶证核载质量数据,可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对非法改装过的车辆,应自行纠正,消除非法改装后,可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另据了解,更正后的总质量超过下列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以最大限量核定,标准是:两轴车辆总质量应小于等于20吨;3轴车辆总质量应小于等于30吨;4轴车辆总质量应小于等于40吨;5轴车辆总质量应小于等于50吨;6轴车辆总质量应小于等于55吨。但是在业务受理和车辆确认时,对于违规的“大吨小标”车辆和违反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张晋峰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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