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娘为人牵线搭桥、促成姻缘本是一件积德的善事,但是,一些无良婚姻介绍所却将情、理、法抛诸脑后,利用应征者求偶心切的心理,用欺诈手段大赚“黑心钱”。
前天上午,一位李姓大爷向记者讲述了他儿子征婚的遭遇。他儿子今年38岁,前年下半年在太原下元附近一家婚介所登记征婚,但至今未找到合适的。李大爷说,工作人员几次安排不成功后,他特意到这家婚介所了解情况,发现婚介所“拉郎配”现象十分严重,不管男女是否合适就安排见面,而这只是为了体现服务次数多进而“套牢”会员。
一位自称姓穆的离异女士说,婚介所刊登的广告内容不实。她按照一位男士的征婚条件前去查询,结果发现这位男士根本不是广告上所称的“部门经理”,虽有住房,但仅仅是40余平方米,与广告所称“一百平方米”相差甚远。她建议媒体在发布这类信息时应多把关,对征婚当事人负责。
目前,婚介所存在的问题有三个。一是征婚广告布设陷阱。由他们推介的征婚者,男士都是英俊潇洒的总裁、经理,有车有楼;而女士往往年轻貌美、娴淑多才。二是雇用“婚托”鱼目混珠。你交了钱往往见不到“意中人”,他们雇用一些本地或外地的打工女子与征婚人见面,捞你的油水。说白了,没有“婚托”,这些婚介所就别想赚钱。三是推出“会员制”。几乎所有的婚姻介绍所都采取会员制形式开展业务,要征婚者交一定的会费,婚介所承诺终身服务,直到结婚为止,目的是把你“套牢”,随心所欲地“宰”你没商量。凡此种种,使整个婚介市场面临严重的信誉重建问题。
据了解,目前,上海、广州、沈阳、大连等一些城市已采取措施规范婚介市场。他们或严格婚介机构的审定;或实行“红娘实名制”,要求婚介所必须将“红娘”的照片和真名实姓公开上墙;或向用词夸张的征婚广告“叫停”,规定婚介广告用语中一律禁用诸如“秀外慧中”、“温柔娴淑”、“相貌姣好”、“英俊潇洒”、“诚实稳重”、“气质好”等描述性、无界定标准的用语;或者对婚介机构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持合格证上岗。
婚姻介绍市场歪风盛行,使当事人不仅损失了钱财,更在感情上受到伤害。因此,现在无论是征婚者,还是有良知的婚介人士,都期盼着对婚介市场加以大力的整顿,制定一套严格的行业规范和执法制度。(商报记者董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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