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常委会,实行委员制;取消议决制,实行票决制。中组部组织局有关负责人曾这样评价椒江的改革:“全国开展时间最早,坚持最长,搞得最认真,效果也比较好。” 试行15年来,椒江区委班子换了4届,书记换了7任,但党代会常任制和票决制不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 多名当事人向记者证实,在椒江,关于党代会常任制是否继续实行,1994年和1998年前后有过争论和动摇。赵平安回忆,1994年前后,许多原来进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的地方停止了试点,上级也没有明确指示。当时,椒江撤市设区换届,有的领导乘机提出是否不继续进行试点。作为区委书记,他认为这项制度有邓小平同志在“八大”上的讲话作为理论基础,实际效果又好,又是全国第一个试点,必须坚持。 1996年9月,椒江区委对190多名党代表进行了问卷调查,同意“下一届继续坚持常任制”的有137人,占80%。 改革开放后,椒江的市场经济有了长足发展。目前,民营经济在椒江所有经济成分中占九成。市场经济发达的土壤,养育了椒江人强烈的政治民主意识。今年3月,到椒江进行调研的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评价:对于党内科学分权,椒江人“有着天然的领悟精神”。 基层党员的民主意识普遍增强,要求更多地参与党内事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在椒江,有7个非公企业党委,很多民营企业都建立了党支部。民主恳谈、民主听证会等基层民主活动比较活跃,村委会实行海推直选,参选率超过95%。2002年,椒江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基层团委书记直选,这在浙江是首次。 有关人士认为,正是这种从上到下共同的民主意识,支撑了椒江的党内民主探索。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椒江,由全体党代表评议区委委员和重大事项进行记名投票这两项制度没有坚持下来。个中原因,当地组织部门的解释是,民主评议仅1991年搞了1次,是因为以后每年对领导干部有民主测评;票决的事项大都是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这应由区政府、人大进行表决。 但部分人士认为,这与领导不愿意给自己套上个“紧箍咒”有关。 原椒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现任区教育局局长的罗正义说:“党代表对区委委员进行评议,票数当场公布,肯定有第一名,有最后一名,最后一名在地方上是一个大人物,以后怎么开展工作。上面没叫你搞,也没叫你不搞,就不搞好了。何必自己给自己套‘紧箍咒’呢?” 椒江区委组织部的同志经调研后说,扩大党内民主,势必会触动一些人的利益,这将成为改革的一个重要阻力。地方党委、党委领导谁也不愿意给自己套上个“紧箍咒”。“所以,党委领导对推行常任制的认识程度也就决定了改革的深度”。 (记者 董碧水 吴湘韩) 票决制的发展历程 早在133年前,巴黎公社就采用过票决制。当时由巴黎20个区的群众普选出来的86名公社委员,对公社所有重大事项做决策,一律采用票决制。 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曾采用鼓掌通过、举手投票、记名投票、无记名投票等形式,来表达党员意志,体现党内民主。以前的投票,主要用于党内的各种选举。而经选举产生的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党委委员、常委会委员,却很少采用票决的形式决定党内的重大问题。 1988年12月,浙江省椒江市在全国率先进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1989年4月,椒江市委全委会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法任免了44名干部。此后,市管干部任免都由全委会票决。 1996年1月,尉健行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接着,又在此后的几次中央纪委全会报告中强调“要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健全议事规则”。并提出:地县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分别由省、市“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这不仅是把地方党委常委会一部分决策权划给全委会的最早改革,而且是票决制最具实质意义的重大突破。 2001年,中组部选择海南省、山西省晋中市、陕西省铜川市、四川省眉山市和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等地区作为对拟任人选进行票决制的单项改革试点单位。 2001年4-5月,海南省委先后制定《省委全委会任用市县党政正职表决办法》和《省委全委会闭会期间任用市县党政正职征求意见办法》。《表决办法》出台后,海南省采用省委委员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共表决干部34名,其中1人未通过。 此后,浙江、广东、四川等很多地方相继采用票决制。 2004年4月,中央发出通知,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任免全面实行全委会票决制。 名词解释 党代会常任制 每次党的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后,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每年举行一次代表大会,行使党的代表大会的职权。在此期间,党代表的资格一直有效,其任期与地方党的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一般为5年。 缓议 在进行干部任免酝酿讨论时,与会人员会逐个对任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的拟任人选,经提议得到大多数委员同意后,形成缓议决定。缓议决定作出后,不能临时变换职位或临时提出人选。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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