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6月21日电 (记者张先国)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湖北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50天来全省仅发生交通事故749起,死亡13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56%、26.9%。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增强,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行车、文明礼让”的自觉性提高,交通民警“严格管理,文明执法”意识明显增强。
轻微事故过去占全部交通事故70%以上,由于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此类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这使得因轻微事故堵塞交通的现象大幅降低。50天来,湖北共快速处理此类交通事故5164起,当事双方均自行协商处理,快速撤离现场,减少了交通阻塞。
50天来,湖北各地共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违章机动车驾驶员24万多人次,非机动车驾驶人员、行人和乘车人1.5万人次,由于交警执法更加文明规范,至今尚未出现投诉情况。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比如,部分行人将“优先通行”等同于“随意通行”,制造安全隐患。又如,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道路上违停车辆牵引不收费,这致使一些城市道路上违停车辆有增多之势。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超载超限车辆作出了比较严格的处罚规定。对这一规定有些人持观望心理,5月份路上“两超”车辆明显减少。但近一段时间,“两超”车辆大幅反弹。(完)(责任编辑:王南)(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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