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电力运行工作会议上获悉: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我省已从6月15日起正式启用电力“价格杠杆”——丰枯、峰谷分时电价。今后,云南电网内所有大工业用电和100千伏安及以上的非普工业用电,均要执行这一价格政策。
电价差别高达70%
什么是丰枯、峰谷分时电价呢?简而言之就是,在电力供应充足或用电低谷时(如汛期和每天的下半夜),降低电价,以鼓励工业企业在这些时段多用电;在电力缺乏或用电高峰期时,提高电价。
目前,我省有关部门已制订了每天高峰、平谷时段的不同电价。其中,峰谷电价的上下浮比例暂为35%,价差高达70%。
实行丰枯、峰谷分时电价,可有效体现电能商品的时间差价,符合商品的价值规律,所以国家发改委很鼓励推行这一价格政策。目前,该政策在河南、安徽等用电大省已执行。
为何实行分时电价
据悉,在大型工业企业中推行分时电价,与我省特殊的电力能源结构有关。
我省水能资源丰富,是全国水电装机比重最大的省(区)之一,电力供给受季节枯汛变化影响很大,丰枯季节发电出力极不平衡。以云南电网统调水电为例,去年汛期末10月份的第一周日均发电量达到了7768万千瓦时,而在今年枯期3月中旬日均发电量仅有1686万千瓦时,两者相差6082万千瓦时,相当于两个百万级电厂满发的电量。
居民用电不受影响
我省已启用的丰枯、峰谷分时电价只适用于大型工业用户,居民用电不执行这一价格政策。为缓解电力供需矛盾,我省还将要求黄磷、铁合金、水泥生产企业错峰让峰,即让他们的生产避开用电高峰期,同时要求地方小水电、小火电、企业自备用电厂挖掘潜力,增加发电量。(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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