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被称为“拍照手机年”,正如所有的新生事物一样,拍照手机在拍出时尚、拍出美丽的同时,也拍出了新的问题。
网上发现“像”自己的泳照
近日,家住太原许西村的一位姓王的女士向本报反映说,她最近在上网时,无意中进入了一个偷拍网站,冷不防发现了一张春光外泄、似曾相识的照片,仔细一看,这张照片极“像”自己,不光泳衣与自己在上星期游泳时穿的一模一样,连发型都特别像。照片很模糊,显然是被偷拍下的。
王小姐赶紧在各个网站搜寻,看还有没有“像”自己的玉照,幸运的是没再发现自己的其他照片。但在许多网站都有大量用手机偷拍得来的女性胸部、臀部、腿部的照片,还标有“太原街头”、“广州偷拍”等字样。照片分辨率不高,很容易辨认出是手机偷拍的。
疑是游泳被人偷拍
据王小姐回忆,那天她与朋友在游泳馆游泳时,发现在游泳池边上坐着几位看样子很是无聊的男子,他们一边抽烟,一边拨弄着自己的手机,看样子是在打手机,但他们似乎又没有拨通,而只是用色眯眯的眼睛四下打量周围的人,盯上哪一个稍微有点儿姿色的女士,便指指点点,面带淫笑,口出秽语。当时王小姐与朋友正准备下水,离这几个人很近,她说,自己那时侯只听得这几个人无聊地说着什么“这个女人的胸好大”、“看那个太平公主”,但在朋友“没事,大白天的,他们不敢怎么样”的劝告下,他还是在水里游了一会儿。
上岸后,那几个男子对着她们挤眉弄眼,吹着口哨,心中发慌的王小姐卸掉头上的泳帽用手梳理秀发时,其中的一个男子又打起了电话,因为紧张,王小姐和朋友迅速逃离了现场。但让她想不到的是,几天后,她在网上居然看到了自己正拨弄着头发的照片。
偷拍违法,泳馆有责
“如果偷拍镜头被不法分子利用,在社会上将产生非常不良的影响,除了应追究偷拍者的法律责任外,游泳馆的管理部门也难辞其咎!”针对在游泳馆游泳被偷拍的情况,山西国韵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认为,偷拍者在泳客不设防的情况下,偷拍了别人的泳照,这显然是侵害了别人的隐私权,如果一旦使当事人身心受到了伤害,那就不仅仅是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和肖像权了,而是刑事犯罪了。记者在省城几家游泳馆进行采访时,很轻易地就能看到众多“美眉”游完泳后,在池边歇息的玉体。游泳馆的老板说,对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方面他们没有想过。
“游泳馆是收费服务,管理部门有义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因此给消费者造成的侵害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不仅涉及到肖像权,而且有可能给诈骗和其他犯罪提供可乘之机。”杨律师最后强调。
高科技犯罪有隐忧
针对“偷拍”事件的屡屡发生,不少人们不禁疑问,是拍照手机错了吗?但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因为有了军火,所以火药的发明就错了吗?因为出现了坠机,飞机就不应该存在了吗?因为计算机有辐射,我们就不用它了吗?
未来的随身数码产品发展方向,应该是集多种功能于一身,拍照手机就是将手机和相机集于一身的典范。其更新换代越快,功能越来越多,隐蔽性就越来越高。拍照手机本身是为人服务的,但有人却利用高科技来损害他人的利益。有关人士认为,在科技发展的同时,要及时调整国家的法律法规,以解决出现的相应问题。(商报记者张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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