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减轻涉农企业负担,加快绿色食品加工行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从今年起国家发改委决定对绿色食品认证和标志使用收费进行调整。
省绿色食品办据此也决定对全省绿色食品认证进行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精神,我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将从今年起对以下四个方面的收费进行调整:规范收费项目;对系列产品、非系列产品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制定统一的环境监测和产品检验标准,大幅度降低绿色食品监测检验和标志使用费;对国家级贫困县的初级产品、初加工产品、深加工产品和获得当年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的产品,在标志使用收费时给以优惠。具体办法为:每个产品8000元,同类的系列初级产品,超过两个的每个产品1000元;主要原料相同和工艺相近的系列加工产品,超过两个的每个产品2000元;其它系列产品,超过两个的每个产品3000元。新标准比以前降低50%至60%。另外,还简化了认证程序,提高了认证效率,认证时间由过去的6至12个月缩短到3至6个月。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企业的初级产品、初加工产品、深加工产品,在标志使用收费时给予政策优惠。
目前,我省共有332个绿色食品获得国家资格认证,位居全国绿色食品开发的前列。我市有3个品种的绿色食品通过国家认证。(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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