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魏黎明 通讯员 凌云)公务员是否加薪、加多少,首先应该进行听证并报人大常委会审批,由人大常委会进行监督。昨天记者获悉,省人大代表林才贤的这一建议被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采纳,省人大常委会将要求各级政府提高公务员津贴时,将方案、标准事先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同时建议政府应在加薪前召开听证会。
省人大代表 加薪应先征求纳税人意见
日前,省人大代表林才贤提交建议表示,公务员加薪不能由政府说了算,公务员加薪使用的是纳税人缴纳的财政资源,因而值不值得加、怎么加、加多少都应该问问他的“主人”——纳税人。林才贤说,尽管每年加工资、涨津贴的预算支出会提交人代会审议,但是加薪支出只是作为财政预算这个“大盘子”中的一小项,代表们并没有对加薪支出进行专题审议。
林才贤建议,公务员加薪也应实行听证,人大常委会可召开专门的听证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增加加薪的透明度。建议表示,合理的加薪程序应该是政府提出加薪申请——纳税人听证报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交财政实施——实施结果分别向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备案,并将涨幅向社会公布。他强调,加薪前应该公开,如果加了薪才公布难免有马后炮意味。
省人大常委会 地方性补贴问题将立法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作出答复表示,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及本级财力提高公务员津贴标准时,涉及的财政资金数额较大,属于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事项,也应是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应报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由人大常委会进行事前监督。
据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将根据代表的建议,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改变目前的状况,要求各级政府提高公务员津贴时,应当将方案、标准事先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实施结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在提出提高公务员津贴方案时,应当进行听证。
此外,公务员地方性津贴标准的调整,应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通过法律形式,一方面确定公务员合法取得工资收入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特别是确定地方性补贴调整的依据和法定程序,从而有利于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的公务员收入分配机制。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将与省有关部门研究探索,就公务员地方性补贴问题进行相关的地方立法,对公务员的收入水平评估,地方性补贴调整方案的提出、审议等问题进行规范,逐步把公务员地方性津贴标准的调整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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