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是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几年来,迟迟不能了结的两起交通事故困扰着他……
摆在记者面前的是两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张是1998年的,一张是2000年的,在两次责任认定中,唐文分别负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各一次。其中1998年的认定书中哈尔滨市顾乡交警大队认为唐文因“没有确保安全”而负次要责任。唐文满脸的不甘心:“因为我开的是出租车,每天都有费用,不想长久争执下去,所以想尽快通过调解解决问题。”第一次调解没有成功,唐文把希望寄托在了第二次调解,可是这一等就是几年,至今他还没有拿到调解终结书。每次到交警大队,得到的答复都是一样的:“通知对方了,可他不来,我们也没有办法。”
万般无奈的唐文,终于鼓起勇气要将对方告上法庭,可通过咨询后,又一盆冷水泼了过来:“没有交警部门的调解终结书,不能起诉。”他又开始不停地找顾乡交警大队,这次的答复更让他迷惑:“当时的办案人都找不到了,无法开据调解终结书。”记者向现任顾乡交警大队陈副大队长了解情况,他说,由于办案民警不在现岗位了,这件案子很难办,最关键是这两起案件的档案都不在了,有些东西无从考证。当记者问到两起案件相隔两年多,为何都丢失了?陈回答说当时他不在顾乡大队所以“不知道”。当问及如何才能解决这两起旧案时,陈说,只能到哈尔滨市交警支队信访科上访,顾乡大队已经不能解决这件事了。
唐文把情况反映到了哈市交警支队有关部门,被告知因当时的办案人已经调离,案子查起来恐怕有些困难。没想到,这一困难,就是几个月……
在记者截稿时,哈市交警支队监察部门的一位同志来电话说,他们已经找到当时的办案人了,应该可以解决这起案子。当记者问到“档案丢失了,对方又不来,如何解决问题”时,该同志说,据他们了解,当时顾乡大队在办理案件时扣了对方的“押金”,所以能够补偿唐文的损失。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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