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开展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
本报讯 记者陈辉通讯员符信报道:昨日下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通报了全省情况并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雷于蓝副省长做了发言。会议明确了全省至2004年6月底前为自查阶段;7月至11月为整改阶段;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有关情况将逐级上报,国家督查组将对全国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据了解,广东省目前共建有采血机构46家,其中血液中心1家,中心血站20家,基层血站12家,中心血库7家,单采血浆站6家。46家采血机构均按国家有关规定领取许可证执业,均对所采集的血液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检测,所有血浆站全部实行机械采浆。全省14个地方无偿献血100%满足临床用血。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有经血液传播疾病通过采供血机构的执业活动造成传播的现象。
会上,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指出了广东省部分采供血机构存在的弊端:
血源管理仍存在较大问题。部分地区出现“冒名顶替”无偿献血现象;个别地区的“血头”、“血霸”利用无偿献血给补贴的机会,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并从中牟利;部分中心血库和基层血站血液质量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机构对阳性或可疑阳性报废血只经简单消毒剂浸泡后直接向下水道排放,严重污染环境;部分单采血浆站受利益驱动,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采集跨地区供浆者血浆、频采、超量采集血浆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够,部门监管不力,责任不清。(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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