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老认为物管方面没有诚意 | 乐老在起诉书中印下手印 | 被搜狐网站积极转载,受到社会各方广泛关注的“成都老劳模铺面被擅自拆除”事件,双方最后一次协商今日失败。6月22日上午,老人正式委托成都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李永惠部长,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据悉,此前在6月18日,乐永亨老人曾向物管方宏正物业管理公司递交了6条调解意见:其中包括恢复摊位、保证今后物管公司不再随意变更摊位、立即办理产权、终止租赁合同以及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等,并要求对方在6月21日前予以答复。但是,却一直没能收到宏正物业的任何回音。
在过了最后期限后的22日上午,宏正公司代表姗姗来迟。随后,在成都市总法律工作部李永惠部长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起诉前的最后一次调解。对于乐老的要求,宏正公司代表表示,同意恢复乐老摊位,但必须保证商场消防验收合格;如果要赔偿经济损失,则必须拿出相应票据;如果要终止租赁合同,则需要乐老跟租赁人胡小红单独协商。
对此,乐老表示对方显然没有任何诚意,“你们同意恢复摊位,但是将来以消防验收不合格为借口,再次拆除后我去找谁?我的3个铺面都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期间的损失显而易见,为什么还要我出示相关票据?我跟胡小红是租赁关系,你们既然把拆除后的赔偿都付给她了,其中难免可能达成某些私下的协议,我怎么去跟她单独协商?”
调解失败后,乐老在成都市总工会的帮助下,同市总工会李部长一行,来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民事诉讼。诉讼将物管方宏正公司、租赁人铸成百文商城和开发商鸿信公司分别告上法庭。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宏正公司和铸成百文商城停止对其财产所有权的侵害;补偿和安置擅自撤毁的商铺;赔偿经济损失15000元;要求鸿信公司立即办理产权等。
四川新闻网记者 盛利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