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小店区法院开庭审理曾轰动省城的“长法养殖中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从2000年10月至2003年1月,该中心通过大量发行与“鸡蛋”有关的投资卡、入股卡,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644万余元。
61岁的被告人张长法系小店区长法养殖中心法人代表。小店区检察院指控称,自2000年10月以来,被告人张长法先后以太原市杏花岭区长法乌鸡养殖场、太原市小店区长法养殖中心的名义,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向社会公众发行各种投资蛋卡、集资入股卡42种。现已查明,在两年多时间里,被告人张长法以持卡人和入股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便宜吃蛋、吃鸡,获取部分和全部本金,或者获取高额股份红利为诱饵,变相吸收我市8县区3.2万余人存款644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长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变相吸收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6个小时的庭审中,被告人张长法称其吸收存款的行为是民营企业的一种创新模式,不属于国家法律禁止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国家公诉人就此向法庭出示了大量证据,并与被告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据悉,法院将择日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薛保平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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