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东 廖兴友) 记者昨日获悉,眉山市检察院对与今年5月沱江二次污染相关的仁寿县环保局副局长黄定贵、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左尚松、环保局驻东方红纸业有限公司监督员刘巍等三人,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分别立案侦查。
根据初步调查,黄定贵在主管环境监察大队期间,对东方红纸业有限公司在调试生产期间是否按规定排污、是否满负荷运转,东方红纸业有限公司是否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等情况不清,在派驻厂监控员上用人不当,对驻厂监控员没有进行有效监督。左尚松身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对企业排放废水未按规定及时采样送检,对驻厂监控人员的脱岗行为未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刘巍从2004年2月10日至5月4日在驻厂监督期间,未按规定进行24小时监控,有脱岗行为,对东方红纸业有限公司长时间超标排放造纸废水未及时发现和报告。三名嫌疑人的失职行为导致企业长期超标排污,发生重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财产损失89万余元。黄定贵、左尚松、刘巍的失职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08条之规定,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又讯(张金汉李世平记者杨东)记者昨日获悉,省环保局正式出台《四川省应急监测管理办法》,对全省重大污染事故、跨区域突发性污染事故、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等事件实施应急监测,并建立应急处理程序。
《办法》要求,污染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省环保局汇报,并在24小时内报出第一期应急监测快报。对违反规定,拒报、谎报或逾期不报监测报告,或违反监测数据、资料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有关单位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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