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周末:美容店内救人质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6月24日18:07 来源:南方周末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南方周末 2004-06-24 14:51:09
吴芳 窦祖军 摄影报道
6月21日清晨7时15分,安徽六安市皖西东路五中附近海联美容美发店发生了劫持人质案,人质在被劫持近5个小时后于当日11时55分成功获救,犯罪嫌疑人吴浩明则被警方当场击毙。
整个解救过程惊心动魄。
7:00多犯罪嫌疑人吴浩明买了3公升汽油,自带1把匕首,在五中附近路边随意劫持一名上学女孩刘某某(12岁,上小学五年级)进入海联美容店,将店内人员赶走,用沙发、桌子、椅子、电视机堵住大门,把被子、衣物等撒到地上,并将汽油浇在衣、被和自己及小女孩身上,还从店内找出2把菜刀、1把锤子、1把斧头、火柴、打火机等物。犯罪嫌疑人用匕首对准小女孩颈部,扬言不准靠近,否则捅死小孩,点火自焚。
7:15接到报案的110警员赶到现场,迅速将案情向上汇报,控制案发现场。
7:18接到案情汇报后,六安市公安局局长许刚、副局长杨长俊、武警支队长赵华立即组织市局指挥中心、武警、防暴、消防、治安、交警等百余名干警于7时18分火速赶往现场,开展解救人质行动。
7:20后案件现场率先成立了现场指挥组。
8:00后犯罪嫌疑人身份被查清。此人突然提出要见中央媒体记者,现场指挥组紧急研究应对方案。
9:55参战的武警及公安干警现场勘查地形,并对劫持人质门市部房屋后窗进行了查看,寻找突破方案。
9:56该市金安区检察院负责同志也及时赶赴现场提前介入。在解救人质过程中,副局长杨长俊扮成小女孩(人质)父亲与吴进行对话,并安排4名武警穿防刺服,持枪在美容店大门两侧隐蔽,伺机出击。
杨副局长告诉歹徒说:“我是孩子的爸爸,你有什么要求都可以提,但一定要保证我女儿不受伤害。”在气氛高度紧张的局面下,被吴浩明牢牢控制的人质刘某某十分聪明,领会了她并不认识的杨副局长的话意,从容地面对“采访镜头”说:叔叔,你别伤害我,我爸爸会让外面的警察叔叔不伤你。
历经近5个小时被成功解救的人质刘某某被送往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接受心理治疗。据她奶奶介绍,平时有些胆量且有些顽皮的孙女恢复得不错
由于有了人质“爸爸”的身份,杨副局长得以在现场门前自由往来,随时将房内情况、歹徒情绪等问题带给现场指挥组成员掌握。解救突击行动开始前,为了能使人质与吴拉开距离,杨副局长专门写了“到后面躲”4个字的字条带到门口,伺机展示给人质刘某某看,为内外沟通创造了机会。
10:30吴浩明提出要向中央某媒体诉说“冤情”,现场指挥小组选定武警六安市支队政治处宣传干事孙炜化装成中央某媒体记者,化名王强,和另一名警员通过递送名片等方法,持话筒和摄像机靠近吴浩明采访
10:40吴浩明面对摄像机接受采访,长时间地诉说自己的“冤情”。经过约40分钟的“采访”,犯罪嫌疑人情绪有所缓和,此时,孙炜以电视画面不清楚、光线不足为由,要求犯罪嫌疑人放开人质,靠近摄像机镜头,吴浩明信以为真,放开人质靠近了摄像机。
11:50左右犯罪嫌疑人情绪突然激动起来,用匕首顶住人质颈部,看情形意欲行凶。
11:55在上述紧急情况下,按照预定方案,数名武警及特等射手迅速逼近,强行冲入,用八一式自动步枪将吴浩明击毙,人质随即被干警抱出室外,安全获救。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吴浩明,男,1970年9月8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家住寿县众兴镇闫店村粮站组。因其妻一个月前与其离婚,精神受到刺激,时常对家人施暴。目前,有关案件的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