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土地是上海最宝贵的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土地将是未来制约上海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焦扬昨天在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会议上开场白尽管颇具诗意,但接下来发布的对土地市场的两项调控措施却显得十分强硬。这两条措施分别是新制订的《上海市建设项目审批中用地规模控制管理试行办法》和从8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
焦扬说,《上海市建设项目审批中用地规模控制管理试行办法》最核心内容是:在现有项目审批、规划选址以及土地手续办理流程中,通过进一步强化土地预审工作,在项目建议书审批、建设项目选址、土地预审、可行性报告审批“四个环节”中加强有关土地规模控制与核定工作,将用地规模控制作为“四个环节”中的主要考量因素,真正做到项目审批与用地规模控制和核定的结合。
焦扬表示,《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本月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8月1日起实施。
焦扬解释说,《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所指的土地储备,是指市、区(县)政府委托土地储备机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对依法征用、收回、收购或者围垦的土地,先通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或者必要的基础性建设等予以存储,再按照土地供应计划交付供地的行为。
焦扬说,《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制订实施后将在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一是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力度,通过土地征购、收回、储备和有计划地投入市场,既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也保证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二是完善土地供应方式,将现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毛地出让”逐步改变为“熟地出让”,增加土地成本的透明度;三是平衡政府对土地的投入和增值收益。
记者蔡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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