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报道说,根据白宫22日公布的文件,美国总统布什在入侵阿富汗后声称,有权不实行保护战俘的反虐待法律和条约,而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授权狱警剥光囚犯的衣服并用狗威胁他们。
报道说,白宫之所以公布这些文件是为了缓和关于政府授权对在阿富汗和伊拉克逮捕的“基地”成员施加酷刑的指责。布什在公布这些文件前数小时说:“我从未下令虐待战俘。”与此同时,美国司法部否认了一份写于2002年、似乎证明在反恐战争中使用酷刑是正确的备忘录。这份备忘录还认为,总统的战时权力取代了反虐待法律和条约。
不愿透露姓名的几位司法部官员说,这份注明日期为2002年8月1日的长达50页的文件将会被一份新备忘录取代,它将彻底解决对“基地”和塔利班成员使用适当审讯方法的问题。
布什在2002年2月7日的一份关于如何对待在阿富汗被捕的“基地”成员的文件中简要论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说,反恐战争开创了一个“新的范例”,恐怖袭击要求我们“重新思考战争法律”。他还说,囚犯必须根据《日内瓦公约》受到人道待遇。在另一份标注日期为2002年11月27日的五角大楼备忘录中,国防部首席律师威廉·海恩斯建议拉姆斯菲尔德批准对关押在古巴关塔那摩美国海军基地的囚犯使用14种审问方法,例如在审问时对囚犯吼叫,采用类似站立这种“压迫性姿态”达数小时之久。海恩斯还建议批准关塔那摩的美军管理当局提出的更加严厉的措施之一:使用“适度而不会造成伤害的身体接触,例如抓住囚犯然后用手指戳其胸部并轻轻推搡”。除此之外,拉姆斯菲尔德于2002年12月2日批准的那些方法中还包括以下的吼叫和压迫性姿态:
———进行长达20小时的审讯。
————取消所有安慰性物品,包括宗教物品。
————利用囚犯“类似怕狗这样的个人恐惧对其造成压力”。
在2003年1月15日的一份备忘录中,拉姆斯菲尔德废除了自己的命令,并且表示将对这些做法进行检查,考虑与美军在反恐战争中审讯战俘工作相关的一些法律、政策和运作问题。这次检查于2003年4月结束,在此基础上,拉姆斯菲尔德于2003年4月16日重新发表了自己的指导性意见。他同意在某种意义上根据《日内瓦公约》使用24种审讯方法,但又表示,使用这些方法中的4种时必须提前得到他的批准。这4种方法是:给予或取消囚犯的一些特权;打击或侮辱囚犯的自尊;交替使用态度和善与严厉的审讯人员,以及采取隔离措施。
2003年4月的这次检查说,剥光囚犯的衣服会引发法律问题,因为这可能会被解释为有辱人格,是在同关于虐待行为的国际惯例唱对台戏。拉姆斯菲尔德2002年底同意在关塔那摩使用的剥光衣服的做法,并不包含在他2003年4月修订后的指导方针中所批准使用的方法之列。(完)(来源:参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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