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一个注重自身建设、强化体制创新、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离我们有多远?昨日,市政府正式向新闻界通报我市本年度创建法治政府四项安排、一项保障措施的“4+1”制度,有关人士认为,这标志着我市建设法治政府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4+1”的内容包括:《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重庆市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四项安排,以及《关于行政审批中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一项保障措施,都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4+1”在制度设计和安排上各有深意,各具特色。《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规定,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行政机关都应组织听证;《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公民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外,其他所有的政务信息都必须公开;《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规定,市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许可、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的,应送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庆市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暂行办法》通过18种问责情形和7种责任追究,对政府行政部门“一把手”追究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关于行政审批中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则将着力点放在打造责任政府上,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权力运行机制。
据悉,市政府将于下半年组织专项检查,对贯彻执行不力甚至不予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记者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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