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3日讯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今天在哈尔滨市召开。司法部副部长张军、省委副书记栗战书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领导赵林茂、付晓光、张树平,省法院院长徐衍东出席会议。会议表彰了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新发人民法庭等30个“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和哈尔滨市五常市司法局安家司法所等40个“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
2003年,全省各类调解组织调解民事纠纷16万多件,通过调解协议47840份,通过排查揭发犯罪线索246条,通过调解防止群众性上访703起23400人次。
栗战书指出,在社会转制、体制转轨、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的今天,要正确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地位,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用人民调解手段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抓紧、抓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使其成为新形势下解决民间纠纷的可靠的“第一道防线”。
栗战书要求,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把握好几个原则。第一,要正确认识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诸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安置等问题,要保持清醒头脑,准确把握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第二,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工作。对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要一件一件认真地加以解决,真正把善待百姓的要求落到实处。第三,坚持依法调解,在法律范围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有法必依、依法调处,在执法、管理和调处中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和文明。
第四,坚持“和为贵”。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增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预测和控制能力,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口前移。
栗战书强调,要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要真抓实干,常年不懈,务求实效。要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法院、司法机关要密切配合,共同指导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下大力气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切实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
司法部副部长张军对我省近年来的人民调解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