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珊) 在佛山打工的黄某把一发廊女反锁屋内6天,多次打电话向其家属要钱,称“想检验一下其家属是不是真的关心她”。日前,黄某因构成绑架罪,被法院判处坐牢11年。 去年9月16日晚11时许,在佛山务工的湖南攸县人黄×德(现年26岁,小学文化)打电话到南海区大沥某发廊,欲找发廊妹消遣。很快,黄×德就将在该发廊工作的女孩陈某接到自己的出租屋。玩耍中,黄突生歹念,拿出一把水果刀、一支电击手电筒恶狠狠威吓陈某,称自己吸“白粉”,专靠勒索女孩赚钱,不准其叫喊、反抗。就这样,陈某被黄关了一夜。 17日早,黄×德外出买东西,为防止陈某逃跑,黄用绳子绑住了陈某的手脚,用毛巾塞住她的嘴,将她反锁屋内。将陈禁锢至19日,黄×德见毫无所得,便打电话给陈某的家属索要1万元人民币赎人,并称否则对陈不客气。至9月22日,陈某已被禁闭整整6天手脚动弹不得,大门难出一步,无法与家人联系,苦不堪言。22日晚11时许,前来收取赎款的黄×德终于被警方抓获,陈某才被解救出来。 今年3月,南海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黄×德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黄不服并上诉。佛山中院审理认为,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的手段绑架陈某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于近日裁定驳回了他的上诉。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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