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抢匪抢夺女子挎包,挺身而出,不幸被刺成重伤,凶手逃了。受益女子事后没有说一句“谢谢”,就“消失”在他的视线之外。27日,33岁的李兵伟躺在成铁中心医院的病床上,妻子陈少芬在一边不停地哭泣和埋怨:“你看你好瓜嘛,救了别个,别人理都不理你。”
见义勇为 他捂住伤口追出30米
事情发生在6月22日端午节这天。
下午6时30分左右,李兵伟和老乡严松、温秀玲找工作回来的路上遇到曾在一家制衣厂一起做工的何忠华。4人正好顺路,便一块儿往五块石电子市场方向走。走到五福铁路桥桥洞时,温秀玲和何忠华刚下完梯子,一男子突然从前面冲上来,一刀下去,把何忠华的挎包带子划断,一把抢在怀里,转身就跑,何的左手被划伤。
跟在后面的李兵伟见状,一个箭步冲上去,硬生生从抢匪的手中将包抢了回来。不想,另一个男子从斜里插出,对着李的右边腹部就是一刀,然后又将包夺了去。他捂着伤口追出了30多米,直到看到两个抢匪搭上一辆摩托车跑了才停下脚。
这时,李感觉到腹部剧痛,一下子倒在了地上,随后被送进成铁中心医院抢救,经过3个小时的手术,才把他从死亡线上拉回来。同一天晚上,何忠华也被送进成铁中心医院治疗。
寒心一幕 受益女子悄然离去
“我简直没想到,那个女的不要说出点医药费,就连一个谢字都没得!”陈少芬对受益人何忠华的表现感到很不理解。
24日上午接到电话,她到处借了5000元钱赶到医院。25日晚上6点半左右,何忠华曾到病房看过一眼,“但什么也没说”。“晚上12点钟,医院8楼守门的大姐跑上来问何忠华在不在,说要关门了,还没见她回病房。”陈少芬觉得有点奇怪,跟着下去看了看,见何忠华的东西全没有了,医生也在找她。
昨日,经过5天的治疗,李兵伟终于可以喝点水、吃点稀饭了。“你逞能嘛,看现在哪个管你。”妻子边给李兵伟靠枕头,边说他,眼眶里噙满泪花。
李兵伟没有搭理妻子,只顾自嘲,“要是我当时把包抢回来,再把抢匪逮到的话就是英雄了,现在只能自己躺在床上当狗熊了。”
抢匪的刀刃让李兵伟“肝脏和肠子破裂”,而受益女子的无声无息离开,他说“这才真有点肝肠寸断的味道”。陈少芬说,想通过法律讨个公道,哪怕只是受益人当面一句“谢谢!”
受益女子 我实在无能为力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何忠华。
记者:6月22日,你遭遇抢包,有人帮你吗?
何:那天,我下了车走了一段,遇到李兵伟他们,和他们一路走,有人冲过来把我包抢了。李兵伟跑过去追,被另外一个人杀了一刀。
记者:你觉得李兵伟的行为算不算见义勇为?
何:当然是了,他是为了帮我才受的伤得嘛。
记者:你觉得你是否应该帮李兵伟付点医药费?
何:我实在没得办法啊。快40岁了,和丈夫离了婚,啥子都没得了,连家都垮完了。我心里一直想着李兵伟的病,今天还打电话给严松,问了一下他的情况,有办法的话,我肯定会帮他出医药费的。
专家意见 社会学家:她至少应该慰问
李兵伟的行为肯定应该值得赞赏,任何一个公民遇到这样的事时,都应该见义勇为,虽然这不是法定的义务。但在提倡见义勇为的同时,应该加上一个限定,即力所能及,不赞成硬拼。而见义勇为的受益人,也应做到力所能及,无论其经济状况如何,至少应该可以照顾一下见义勇为的受害者,表示一下慰问。(省社科院社会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教授)
法学家:诉诸法律讨个公道
在国家民法通则上有相关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担责任。李兵伟的行为应该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在侵害方抢匪没有抓捕归案的前提下,受益人何忠华应该给予他适当的补偿。至于受益人的经济状况问题,不能成为其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理由(可以予以道义上的宽容)。
如果受益人拒绝履行补偿,受害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受益人受益的多少以及其经济状况,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的补偿。(四川大学法学院伍长康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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