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记者日前就群众关心的问题,专访了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法制办副主任郑仲。
问:什么是行政许可?
答:行政许可,就是我们常说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赋权行为。它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或者确立其特定主体资格、特定身份的行为。
问:颁布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立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问:哪些事项在法律中规定可以设立行政许可?
答:行政许可法规定以下的一些事项是需要进行许可的。(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问:哪些事项可以不设立行政许可?
答:(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哪些权利?
答:(一)陈述权、申辩权;(二)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三)当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问:作为一个行政许可的申请人,怎样去衡量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是否合法?对不合法的行政许可行为,有什么解决办法?
答:大体可以从这样几个环节去把握:一是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政许可的依据是否合法;二是行政机关是否是合法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三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实体行为是否合法,例如,是否在法定条件之外增加了其他条件;四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是否合法;五是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行为是否合法。
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行政许可申请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符合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听取和采纳;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行为,大体上有两类,一类是不作为,即该受理的不受理、该许可的不许可;另一类是乱作为,即违反法律规定实施许可的行为。当事人认为损害了自己合法权益的,都可以申请上级行政机关对该行为进行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如何认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和对政府工作的深远影响?
答: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是我国行政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标志,它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一系列制度措施,不仅是对行政许可本身的规范和重大改革,更重要的是对整个政府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将对政府的管理理念、管理体制、管理职能、管理方式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成全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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