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保护盛会———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昨天在古城苏州隆重拉开序幕。据记者昨天了解,中国将在此次会上就大会重要议题之一的“凯恩斯决定”正式提出“适当修改”的建议。
曾于2000年在澳大利亚凯恩斯举行的第24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作出的“凯恩斯决定”规定:限制已有较多世界遗产的国家的申报;对没有遗产项目的缔约国的申报给予特别的支持并支持地区性人才的培训工作,但其核心内容还是人们简称的“三一”,即一国一年只能申报一项世界遗产。这项提名政策(即“凯恩斯决定”)的实验期为两年,今年正值这项政策的重新审核年。而此前已有一些国家认为,这一决定并不能有效解决世界遗产战略所期望的代表性和平衡性,因此希望打破一年一个国家只能申报一项遗产的限制。
就中国而言,我国的遗产预备清单已有100多个项目,是目前提交给世界遗产委员会项目最多的国家之一。如果按一年一个国家只能申报一项遗产计,待这么多项目申报成功,也得100多年后的下个世纪,这实际上不利于这些遗产的保护。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不少历史悠久、文化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
中国针对“凯恩斯决定”提出的修改意见是:允许每个已有遗产的国家每年申报一项新的文化遗产。允许没有遗产的国家每年申报2-3项文化遗产。对自然遗产和文化自然双遗产的申报数量不予限制;实行审议优先顺序制度。在申报数量过多,超过总量控制的情况下,可优先选择评审项目。这一制度主要考虑向无遗产或少遗产国家提供优先评审的道义上的支持。同时应使优先规则细化,如遗产数量少的国家项目优先,自然遗产优先于文化遗产,双遗产优先于其它种类遗产,跨国境遗产优先于国别遗产等等;对每年申报实行受理评议40个项目的总额控制。如总量有超过或在规定的评议时间内不可能完成时,可按申报时间的先后次序受理评议,未能列入的项目可在下一年度评选时适当考虑优先;加强国际合作,在世界遗产中心指导下,帮助无遗产或少遗产国家以及技术、经济条件薄弱的国家开展遗产申报的培训、能力建设等工作,并同时做好新遗产提名预备清单的规划工作,使评审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审议机构能力建设。同时积极争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世界遗产基金有更多的投入。
专家表示,中国的建议兼顾了世界遗产战略中人们所期望的代表性和平衡性的问题。据了解,自1985年中国加入公约以来,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共有29项文化和自然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被列入名录的数量已经居世界第三位,文化遗产21处,自然遗产4处,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4处。长城、故宫、泰山、黄山、九寨沟和苏州园林都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国政府还制定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世界遗产的保护。(奚宇鸣)(责任编辑:刘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