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24日至7月1日,我市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行政许可法》宣传周活动。该宣传周以“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等大幅标语牵动了上万名市民的心,他们纷纷上前找政府执法人员解答关于《行政许可法》中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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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还权于民、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因为:一是行政许可法规定,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不再设行政许可,由其自主决定。如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最近就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这一规定,取消了外来务工许可证,北京人大的同志就解释:外来人员是否进京务工,完全可以自己决定,用不着行政机关审批许可,而且也可以由市场机制去决定,能找着事干他才进京,找不着事干了他也只好回去;二是规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就还权于市场,由市场去自我调节,不再由国家设置行政许可;三是行业中介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不再由国家设置行政许可,还权中介机构;四是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如备案、处罚等)能够解决的,国家不再设行政许可。也就是说,老百姓自己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陈中楷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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