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记者 曾建宁 实习记者 李佳佳 时报讯 昨天下午4点多,越剧毕派小生杨文蔚的唱腔,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传出。仔细一听,唱的都是越剧《还魂记》、《白蛇传》、《王老虎抢亲》、《双珠凤》、《光绪皇帝》的精华。 法庭里怎么会演越剧?原来,这是在播放《毕派小生杨文蔚唱腔精选》VCD(下称“毕派VCD”)。据了解,该VCD收录的上述5部越剧,涉嫌侵犯了上海著名越剧编剧李红枫的著作权。 今年1月,李红枫把复制、发行、销售“毕派VCD”的三家单位告上了法庭。这三家单位是出版“毕派VCD”的上海录像公司、销售“毕派VCD”的扬州扬子江音像有限公司(下称扬州音像)和博库书城有限公司。 昨天下午2点半,该案开审。李红枫没有亲自到庭,而是全权委托了王一秋律师。 对于该案,由于还需要原被告双方补充有关证据,昨天庭审结束时,法庭宣布择日再判。 今年1月份,李红枫在杭州买了一盘“毕派VCD”,他发现音像市场上还有大量的“毕派VCD”。 李红枫表示,“毕派VCD”使用了由他编剧的《还魂记》、《白蛇传》、《王老虎抢亲》、《双珠凤》、《光绪皇帝》,他是这些越剧剧本的著作权人。但被告出版、发行和销售上述作品时,都没有经过他的授权,也没有支付任何报酬。更令他气愤的是,“毕派VCD”甚至没有署上他的名字。 他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和获得报酬权。遂要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在杭州的报纸上公开说明,他是上述越剧剧本的作者,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停止出版、发行、销售“毕派VCD”;第二,销毁已出版、发行、销售的“毕派VCD”;赔偿调查取证费用及经济损失2万元、律师费5000元。第三,案件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据被告介绍,“毕派VCD”是2001年录制的,由上海录像公司出版,扬州音像负责销售,首期发行了3000张。 王一秋律师说,李红枫老师今年已77岁,身体不好住了医院,但他很为侵权的“毕派VCD”犯愁。“作为一个为我国越剧事业奋斗了几十年的老越剧工作者,为越剧事业耗尽了毕生心血,如今遭到了如此沉重的打击,造成了他精神上的极大伤害、经济上的重大损失。” 昨天的庭审,第一被告上海录像公司派了一名员工到庭应诉,第二被告扬州音像则特别授权给李永民律师,第三被告博库书城没有到庭。因博库书城没有说明任何理由,所以法庭进行了缺席审判。 相关链接:李红枫的越剧事业 红枫,原名李祖康,浙江镇海人,1927年1月生,是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1949年,红枫开始从事戏曲创作,创作了50余部剧本,其中不少戏成为剧团的保留剧目。上世纪80年代,红枫编创了《光绪皇帝》、《百花公主》、《王老虎抢亲》、《还魂记》、《白蛇传》、《含羞草》、《卖油郎》、《天方夜谭》等剧。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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