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今报讯(首席记者隋冠卓)“我们程序合法,虽然牟庆颐已经死亡,但牟申是他的合法继承人,结合历史等许多因素,为了保持房产卡片和房证的一致,牟申可以作为委托人替牟庆颐申请房证,一切程序都是合法的。”沈阳市房产局称。昨天下午,沈阳市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罕见的给死者颁发房证纠纷案。
突然!继承人持房证要厂房
2002年4月的一天,沈阳市皇姑区长江五金标准件厂忽然乱了起来。“有个人拿着‘沈阳市民有房产卡片’来要房,说自己叫牟申,这房子是他老父亲的。我们没理他。这块地我们都用了30多年了,怎么是别人的?几个月后,他又拿着房屋所有权证来了,这次他理直气壮地要求我们腾地方。按道理说,人家有房证,那房子就是人家的。但‘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我怎么也想不通。”标准件厂的法人代表张亮说。说理!几十年前房子就是我家的
对此,牟申有自己的解释:“标准件厂现在的厂房有一部分就应该是我的。我父亲牟庆颐1957年在这盖了3间土房,一直住了12年。1969年,他身体不好,就搬到我家。当时的长江人民公社就把我家的房子翻建办螺钉厂,1983年螺钉厂的房子又被翻建。到1985年厂子变成长江五金标准件厂,1998年6月五金厂改制成股份制企业。2002年7月,我拿到了沈阳房产局颁发给我的房证。”疑问!房产局给死人办证对不对
“虽然房证上写着继承人牟申的名字,法律上房子就应该是他的,但其父牟庆颐在申请房证时已经死亡,死人有权申请房证吗?”
带着疑问,标准件厂将颁发房证的沈阳市房产局告上法庭,要求房产局撤销房证。2003年1月,一审法院驳回了标准件厂的诉讼请求。标准件厂不服判决,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昨天,市法院审理了此案。争议焦点是牟申所持的房证是否合法。标准件厂认为,牟申所持的房证是由牟庆颐的房证变更来的,但已死亡的牟庆颐不可能自己去申请房证。他们认为,发这个房证和变更房证均是错误的。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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