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仲夏6月,当人们在领略“欧洲杯”的激情,享受空调电扇带来的清凉时,居住在省邮电宿舍4号院25号楼的12户居民却在苦度盛夏,直至今日这里断电已有39天了。
6月28日下午,本报编辑部电话铃响起,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她告诉记者,他们居住的省邮电宿舍25号楼断了电,和本报6月20日的《断电一周200居民苦度盛夏》一文情况相似,只是这里停电已有一个多月。
当晚7时许,记者来到这里,七八位居民纷纷讲述了停电带给他们的不便和烦恼:“5月22日晚7时许,楼角一侧的电线突然蹿出火花!好在居民们齐心协力,火被扑灭,但随着楼旁的变压器‘啪、啪’几声,这里便一片漆黑。从那时起,我们就开始了没电的生活。”
“这楼里住着的孩子们,今年就是靠点蜡烛复习考试的!”
“这儿住的,多是些退休的老人,80岁以上的就有三四位,还有残疾人,没电给他们的行动带来很多不便。”
“最热的那几天,真难熬!能开空调就好了。”
“几户居民已准备花钱从别处接电了。”……
拖欠电费吗?住户们很清楚,他们交了,而且一分不差。为什么交着电费却无人提供维修服务?
他们说,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小区物业公司给他们的解释是,电是由供电局直接供的,故障也是由那变压器引起的,现在坏了,该找供电局。而供电局却说,那里的电线用了十多年都不换,是电线老化引起的故障,责任应在物业。
昨日,在南城供电局,苏局长介绍,他们负责供电线路公用和共用线路的管理、维护,一般以“接户线”
为界与居民线路相区分,并同相应居民负责单位签有供电协议。此次断电,起点在25号楼居民户内,可能是由于短路造成电压升高,变压器烧坏导致断电。他们已对变压器进行了更换,而事故发生在接户线以内的部分,属于协议中非公共线路,不属于他们管理的范围。他表示,应由相应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负责。(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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