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兢 长期以来,行政审批一直是社会管理方式的一个“主角”。一些行政管理部门将许可的边界一再向外扩展,导致审批过多、过滥;而3个月后,行政审批则将变为“配角”!因为《行政许可法》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从“主角”到“配角”的转变,侧重于还权于民。 现实的状况是,一些许可事项设立了多年,却由于缺乏可操作性,成了“纸上谈兵”难以施行;一些许可事项名义上由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但事实上却早已由行业协会组织运作;还有一些许可事项只管“设”,不监管,进了“门”再乱来反而没人管…… 这些现象,与管理者把审批当作管理方式的“主角”,动不动就设“许可”有直接关系。 而依照《行政许可法》,许可不能随便设,只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的六大类事项才能设。就算属于这几类的事项,也并非必须设立行政许可,而要遵循“四个优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我管理优先;市场自我调节优先;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优先;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优先。 从“主角”到“配角”的转变,不是“1-1=0”这样简单,首先要理念更新。 就在几天前,就管理者过分依赖审批的旧观念,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该系统召开的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一个令人耳目一新的概念———有限许可。 他强调,与自我调节机制相比,行政许可的作用和范围是有限的,是处于补充和从属地位的;只有对可能影响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行为,才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才有必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行政许可法一方面严格控制行政许可的设立,另一方面坚决废止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原有许可。 管理者树立了“有限许可”的新理念,才能真正使行政许可从“主角”变成“配角”。 从“主角”到“配角”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许可,至少有三大好处: 其一,有利于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不恰当控制,优化发展环境,释放市场活力,培育社会自律、自我管理、自我调节机制; 其二,有利于促进政府从市场的直接管制者,转为市场主体的服务者和市场的监管者; 其三,有利于促进政府把更多的精力转向对市场自我调节失灵领域的管理,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从“主角”到“配角”的转变,行政审批的项目将依法被压缩到底线,而公众的权利边界则会扩展到最大。 《人民日报》 2004年04月21日 第十五版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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