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暗箱管住腐败提高效率
■提问:本报记者程婕
■回答: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张锋
昨天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再次对各界广为关注的行政许可法草案进行审议。该草案有望在几天后交付表决。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张锋。 记者:什么是行政许可? 张锋:行政许可就是通常所说的行政审批,它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 记者:为什么要制定行政许可法? 张锋:长期以来,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存在很多弊端。比如:一讲行政管理,就要审批;审批环节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老百姓办事要跑断腿;只审批、不监管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市场进入很难,而一旦进入却又缺乏监管;很多部门“暗箱操作”,不少企业、个人为了取得行政许可,要给好处、托关系,行政许可已成为“腐败源”;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往往只有权利,没有责任,缺乏监督制约机制。 行政许可的种种弊端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国务院法制办结合清理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从2000年年初开始了行政许可法的起草、调研、论证,征求了地方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 制定行政许可法,有利于巩固几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对行政机关行政许可行为严格约束,给普通群众带来方便,同时推动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有利于纠正不正之风,加强廉政建设。 记者:行政许可法草案主要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 张锋:行政许可法草案对哪些机关或部门有行政许可权限;哪些事项、活动应设定行政许可;实施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行政许可如何收费;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许可机关和被许可人有违法行为该如何处理等问题都作了规定。比如草案规定了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是临时性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同时表示,国务院部门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至于各部门已经发布的确需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在本法施行后,可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予以确认。而且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草案还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记者:行政许可法实施会给老百姓带来哪些方便? 张锋:行政许可法草案减少了有审批权限的政府部门和事项,鼓励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中介机构的作用,本身意味着老百姓办事会省很多心。比如草案还规定,行政许可权应相对集中,一个机关的行政许可权涉及内部多个环节的,应“一个窗口”对外,减少“多头审批”,防止“暗箱操作”。为方便群众,草案规定,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等书面方式提出,也可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尽量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决定,不能当场决定的,要出具受理凭证,并且应在一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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