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专用指挥刀被誉为“天下第一刀”,该刀的专利原属于中山宝剑厂厂长沈从岐,但是,今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天下第一刀”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而且名称“天下第一刀”含有商业广告宣传性用语,误导公众为由,宣告“天下第一刀”实用新型专利无效。今天上午,沈从岐在市一中院状告专利复审委对相关事实的认定有误,无效审查决定应予撤销。
按照专利复审委的说法,沈从岐的“天下第一刀”专利被宣告无效,与其另一项专利有关。据了解,在申请“天下第一刀”专利之前,沈从岐在1994年还申请了一项“中山宝刀”的专利。因此,沈从岐的竞争者、另一刀具生产商叶新华就沈从岐的“天下第一刀”专利向专利复审委提出异议,专利复审委经过审理认为,沈从岐的“天下第一刀”专利与他自己申请在前的“中山宝刀”专利相比,不具有创造性,因此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
今天上午,按照法院的要求,沈从岐并未携刀进入法庭。据沈从岐介绍,“天下第一刀”与“中山宝刀”相比,在技术要求、使用性质和使用主体方面存在明显差别,而且“天下第一刀”是军用产品,不是商品,不能等同于一般商品,其专利应该有效。对此,专利复审委认为,产品的象征意义、使用场合的特殊与专利是否具有创造性没有必然联系,沈从岐所述的一些技术创新均是公知技术,关于“天下第一刀”专利无效的决定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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