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关于高温作业的政策法规还是一片空白
本报讯 记者许琛、实习生叶辉丽报道:昨天,广州最高气温史无前例地飙升到38.9℃!连日来的高温令人难以忍受,中暑人数大为增加。烈日下讨生活的人们不禁提出:“这么热的天,我能不能不上班啊?”
数日来,各医院急诊科接收了许多因高温导致高烧、抽筋、恶心、昏迷的病人,中暑病人数量显著增加。昨天一位民工在烈日下连续几小时挖坑,晚上便高烧不退、抽筋不已,送往医院后医生诊断为重度中暑,目前该民工还未脱离危险。
记者采访了多个行业,虽然都没有由于气温过高而放假的做法,但不少露天工作单位还是采取了一些安全措施。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卫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局环卫处及各区环卫处均根据天气情况,灵活安排环卫工人的工作时间。
令人窒息的酷热环境,如何才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呢?记者致电广州市劳动局和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两机关均表示广东省暂没有关于高温下工人劳动保障的规定,只能靠单位灵活调度,保证工人的安全。据了解,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但并没有详细的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条例。而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对于高温作业的重视,一般只限于对炼钢炼铁、矿上井下的高温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这所有的一切归结到一个问题:高温劳动保护条例是否跟得上越来越热的天气?———目前,我国关于高温作业的政策法规还是一片空白。(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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