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网7月1日消息从今天起,我省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统一的罚款处罚标准。
我省制定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21种共136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标准。对于近期人们比较关注的安全带使用问题,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暂行规定》还明确规定,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妨碍的,将被处以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而单位组织人员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时,每排横列超过2人的,就属违法行为,将被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将受到同等处罚的还有:行人跨越隔离栏、闯红灯、进入高速公路等共12类违法行为。
《暂行规定》还规定,骑电动自行车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也将被处于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而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必须按照指定时间、路线进行,否则将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值得注意的是,乘车时向车外抛洒物品也要处以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我省的罚款处罚标准遵循了一般违法行为中等偏下、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的原则,而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则将受到严厉处罚。责任编辑:任婕来源:云南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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