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日电 (记者张晓松)从1日起,小到0.6元一支的红霉素软膏,将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在药店买到。根据最新规定,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抗生素和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抗真菌药物等五类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抗菌药,最高将被罚款3万元。记者1日上午走访了京城一些药店,其中大多数都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了有关“合理使用抗菌药”的海报。在安定门大药房,一进门就能看到分类摆放的五类须凭处方销售的抗菌药,常用的头孢拉定胶囊、奥复星、兰美抒等都在其中,销售人员正在向顾客发放宣传单。在西单商场旁边的一家药店,前来买药的徐女士说:“我从媒体上看到了消炎药要凭处方才能买到的消息。国家这样规定肯定是对老百姓有好处的,但就是有些不方便。”
“不方便是顾客普遍反映的问题。”这家药店的药师孙玉梅告诉记者,“过去,人们生点小病都愿意自己到药店买盒消炎药,这个习惯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我们只有多宣传,争取顾客的理解,告诉他们随意使用消炎药是不科学的。”
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五类抗菌药占了这个公司总销售额的四分之一,凭处方销售肯定会对企业效益产生一定影响。为此,他们专门聘请了执业医师,通过店内的可视电话给顾客看病,再通过传真将处方发到店内。“我们还要求店内药师对顾客加强药学指导,没有处方的指导他们购买一些有消炎作用的非处方药。”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司长赵晓鸣介绍,目前,滥用抗菌药的现象愈演愈烈,不仅造成各种耐药细菌的大量出现,也引发了许多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为此,从7月1日起,全国所有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五类抗菌药。
他表示,各级药监部门一方面将加强宣传指导,对药品经营者常提醒、多帮助,避免一罚了之;另一方面也会严格执法,对那些拒不执行规定的药店,依法处以警告或并处2000元到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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