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摩托车存放车库,9个月忘交费,欠了90元存车费。等再去看时,竟发现车没了,看车者表示由于欠费已将车卖了。6月30日,于洪区居民李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虽然欠存车费是不对,但看车者怎么能将价值千元的摩托车随便卖了呢?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于洪区杨士乡于台小区,在小区正门附近找到了李女士存车的车库看车者,一男一女,男子自称姓单,提起李女士车被卖的事情,两人表示他们是6月15日才来的,当时存车名册上已经没有李女士的名字了,以前看车的不是他们。李女士前几天的确来过,他们也听说过此事,但是并不清楚。当记者问其以前是否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时,他们表示除了李女士外,还有一位自行车车主也曾经找过他们,称车被卖了。以前门口曾经贴过告示,表示存车费拖欠半年以上者,责任自负。
随后,记者看见了赶来的李女士,据其介绍,她的摩托车买了很长时间,价值2380元。从2001年她就将车一直存在小区车库里,由于忙,忘了交费,也一直没去看车。前段时间她想给摩托车擦车时,却意外发现车没了,而且看车的也换了。她找到当初看车的老太太,其告诉她车被老头卖了,谁让她欠车费一直不交。李女士非常生气,虽然欠存车费的确不对,但也不能私自将别人的车卖了?可是对方却不予理睬,表示愿意上哪告就去哪告。
记者随其来到原看车者家,找到了看车的老太太和其女儿,其女儿表示父亲已经去世,以前听说过好像是将车卖了,进行了处理,但具体怎么处理不清楚。而起因是由于李女士欠了存车费9个月,共90元。而律师表示,其行为主要看双方是否签定了相关契约,如果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双方签定了拖欠停车费看车方有权处理车的契约,这种行为就不违规,如果没有,那么其侵犯了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记者朱丹丹实习生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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