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常州电《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技术细则》昨日出台,今日正式实施。有关部门解读该细则时证实,此前进行的拆迁地块仍按原来的拆迁补偿细则进行估价补偿,房屋拆迁估价的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
补偿估价技术细则将被拆迁的房屋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类,评估的补偿价均采用同样的计算方式:被拆房估算价格=基准价格×调整系数。其中住宅的基准价格通过“市场比较法”得出,即在拆迁项目范围内预先设定一个“标准房屋”作为估价基准,然后在同一区域内选择3个以上已经通过二手房市场售出的可比房屋实例,以售出价格为比较,估算出“标准房屋”基准价格,最后各被拆房屋分别与“标准房屋”进行比较,按朝向、楼层等区位因素和实体状况进行价格修正,得出各被拆房屋的估算价格。
对非住宅的拆迁估价则根据市场调研测算出“路线基准价”,被拆房屋与其比较修正后计算出补偿价格,非住宅分为营业用房和非营业用房,其中营业用房估算价格=路线基准价格×调整系数,非营业用房估算价格=区位基准价格×调整系数。营业用房根据街道路线的繁华程度分为14个不同等级,并确定了3000元~13000元/平方米不等的路线基准价,延陵西路-弋桥等路线为1等,基准价为13000元/平方米;和平北路-晋陵中路等路线为2等,基准价为12000元/平方米;戚墅堰区的区域路线等级最低,基准价3000~5500元/平方米不等。市区的幼儿园、电影院等非营业用房采用同心圆的方式将整个市区分为6类地块,同样按比较法原理修正基准价格分别确定估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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