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庭审时未采信此说法,两毒贩被依法判刑
早报讯(记者赵倩) 贩毒交易时被警察逮个正着,在庭审时毒贩陈隘却出语惊人:“某县的警察喊我们勾出上家和下家,我们才去贩毒的。”法院经审理认为,陈隘的理由因无其他证据予以证明,法院对其不予认定。日前,成都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毒贩陈隘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陈的同伙毛玉良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成都市检察院指控,2003年6月6日,陈隘从西昌购得海洛因120克交由毛玉良帮助其贩卖,毛将其中的80克海洛因交给了贾志水(另案处理)。其余则贩卖给了“列娃”等人。2003年6月15日,陈隘又从西昌购得了180克海洛因交由毛贩卖。毛在双流县血防站医院附近一租住房内交易时被锦江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民警发现。毛仓皇跳窗逃跑,并向窗外扔出了40余克海洛因,最终被民警人赃并获。根据毛玉良的交代和带领,民警到华阳一洗头房将陈隘抓获归案。
庭审时,陈隘辩称,自己曾经于2003年5月31日被某县公安局警察挡获。而抓获他的警察要求其勾出贩毒的上家和下家,让其缴纳了一定的罚款后,将自己和毛玉良“放”了出来,让其随时提供情报。“说小数量的毒品交易只要给他们说声就可以了,只有数量稍微大的交易才抓人。”所以自己和毛玉良出来后继续贩毒的行为是“为了配合缉毒干警的工作而实施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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