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玉)省公安厅针对单位大、部门较多、办公地点分散、职能交叉不多等特点,从7月1日起,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办法,制定了5项制度方便群众。
统一受理制度:消防、治安、交警等相关单位对外设立一个统一受理、送达部门,不再像以前那样多科室受理、送达,并争取早日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把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落在实处。
一次性告知制度:各相关单位制作出统一的表格,将办理行政许可所需要的材料事项列表,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审核时,将其缺少的材料标明,这样使一次性告知制度能够有效落实,既方便当事人,也进一步规范自己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审查制度:借鉴吸收交警证照管理系统、外管信息系统的经验,实行受理人、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四级审核把关制度,从而使审批更加客观科学。
决定制度:为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许可权在合法、高效、便民的轨道上运行,实行领导审批、集体审批和网上审批制度。
监督制度:改变过去重许可轻监管或只许可不监管的现象,对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如收费、越权审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问题全都建立起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并依靠金盾工程,利用信息网络,客观公正执法,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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