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骏黄跃)同一块土地,却有两份土地证书,一份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另一份是国土证,两份证书分属两人,两人发生争斗,土地原所有者却成了被告。昨日,江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持有该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左致富介绍,这块土地是1998年6月承包给他及家人的,承包年限为30年。1998年,江津双九水泥厂在此建厂,与左签了合同,以每年450元的价格租下了0.22亩土地。随后,该厂几易其主,最后变成了江津市天星水泥有限公司。
今年3月25日,江津龙威有色金属公司(简称龙威公司)买下了天星水泥有限公司的土地,并向有关部门申领了国土证,左致富租给天星公司的0.22亩土地也在其中,争执从此开始。
2004年5月17日,龙威公司对水泥厂围墙进行修复,将那0.22亩土地圈了进去。双方发生争执,左将建了1米多高的围墙推倒,打翻了该公司堆放在围墙下的危险化学药品。龙威公司将左告上法庭,索赔8252元。在法庭上,双方都出示了合法的土地证。
该土地究竟花落谁家?江津市国土局房产科副科长叶代贵称,当时是按照天星水泥有限公司的厂址进行测量的,经过调查,该局发现测量有误,并通知龙威公司进行国土证变更,但目前该公司还没有进行变更。
据悉,目前左致富已准备提起反诉,要求龙威公司赔偿因化学药品腐蚀造成土地无法复耕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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