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从7月1日起,全国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得再行颁发旧式的婚姻登记证,而必须统一使用新式的婚姻登记证。
如果7月1日以后个别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仍继续使用旧式的婚姻登记证,婚姻当事人可拒绝领取这种旧式的婚姻登记证,并可向该登记机关的上级民政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