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30日讯(记者赵红)明天开始乘坐延误了的航班能够得到相应补偿吗?记者今天采访的相关人士和企业管理者都认为:机率很小。
近日,不少媒体纷纷告之读者,从7月1日开始,乘客再遭遇航班延误,可以向航空公司索取延误补偿。民航总局也已对加强航班正常工作作了部署,从7月1日起实施,目标是各航空公司航班正常率达到80%以上。
但记者采访省民航管理局以及航空公司得到的情况是,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乘客乘坐了延误的航班后,获得补偿的机会依然很小。
省民航管理局一位部门负责人说,获得航班延误补偿几率小的原因,是前不久民航管理局下发到各地管理局、航空公司、机场的《关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只是一个指导性文件,不具有强制性。而各家航空公司虽然有的已制定了相关补偿方案,有的正在制定过程当中,但至今仍无一家公司正式公开推出补偿办法。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即便各航空公司正式公布了补偿办法或方案,乘客在遇到航班延误时也未必就能得到航空公司的补偿。目前国家民航总局下发的“指导意见”,只要求因航空公司本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由航空公司给予旅客经济补偿。而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延误,航空公司不承担责任。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民航管理局通报的航班延误原因,以天气原因、空管原因等为主,此外还有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全检查等,其中因旅客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也占了3.4%,这些都不属于补偿范围。属于航空公司赔偿范围的比例已经很小。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规定,在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延误时,航空公司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民用航空法》还规定,航空公司如能证明航空公司自己或它的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也不承担责任。
记者还从南方航空海南公司获悉,该公司上级单位南航集团总部统计的5月份航班延误原因,机场流量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占绝大部分。
此外,即使是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延误,赔偿的几率也较小。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有关规定,航空公司应根据航班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延误8小时(含)以上不同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指导意见”的依据也基于此。而各家航空公司延误大多在4小时以下,尤其在民航管理局“指导意见”下发后,各航空公司会尽全力把航班延误时间缩短,以提高航班正点率,同时也减少对乘客进行补偿的机会。(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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