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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实施前,深圳第3次削减行政审批权(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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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7月01日15:55 来源: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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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深圳市第三次削减行政审批权,又有260多项审批权被砍掉
文/本报记者 夏杨 谢孝国
今天,《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此前,国务院及各地方政府纷纷成立由官员或专家组成的“清规”小组,对一些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政府规章、部门土法进行清理,有人称之为新世纪之初中国内地一次大规模的“护法”运动,也是我国行政审批制度一次彻底的革命。
1998年,深圳市率先在全国开始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2000年进行了第二次,这次《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清规”被称之为第三次,也是最难的一次。前两次一些部门还愿意将一些无关痛痒的审批权上交,但真到对部门权力“伤筋动骨”的时候,“护法”与“反护法”之争,就显得波诡云谲……
在《行政许可法》生效之前,记者解剖深圳这个“典型”,以此来说明国家依法“清规”的决心和难度。图:这两天,国内一些地方组织了国家公务员行政许可法考试(Photocome供图)
三道“金牌”促削权改革
去年8月12日,深圳市全面启动第三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削减整顿行政审批事项。为此,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动员大会,并连续下发了三个规定,要求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央有关规定进行自查、上报各项审批权。这三个文件如三道“金牌”,严令各部门在改革中不准抵制削减审批权。
改革中还注意敞开大门,建立网站,要求各部门将各项审批事项都上网公布,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书信、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这和前两次改革大不一样了!”作为此次清理小组中专职专家的李红光研究员告诉记者,前两次由于无法可依,削减审批权限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部门出于不同目的的考虑,抵制削减相关审批事项的事情屡屡发生,改革的效果可想而知。
而这次有了《行政许可法》这样的衡量标准,哪些该削减,哪些该保留,很容易判断,避免了许多争执。同时,和前两次不同,这次改革十分重视倾听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专门成立了由来自律师、外商、服装、电子、拖车等九个行业的43个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提出取消某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理由和根据,同时在专家组之外还组织了各界人士专门提出意见。而组织者也由过去市体改办变为市纪检监察部门。
六位专家被“招呼”吓跑
取消部分审批权限,牵涉到一些部门的利益,因此在取消审批和抵制取消的争斗中,实质是利益的博弈。这场博弈开始之初,就发生了六位专家被吓跑的事情。
刚开始,专家组共有36人,为了保证工作效率,每个人的名字和联系方式都是保密的。但是工作刚刚开展十多天,就有六个专家被有关部门悄悄打了“招呼”,于是他们便不辞而别。他们前几天还在会上发言,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但这之后,这六个人都不来了。记者从专家组其他成员处了解到,那几位专家都是来自基建领域的,其中有人说,“现在的基建审批要几十天,得罪了一些部门,以后要审批可能需一年多了。”
这几位专家大都是间接或通过电话被人打了“招呼”,还有一位在提建议时火力最猛的、在这方面也最有经验的专家则被人直截了当地找上门来。这还不算,那人还专门找到市审改办,说这位专家不适合该工作岗位,建议将她调开。
更过分的是,在市长办公会召开的时候,这位专家竟然被挡在了会场外面。
那天,她带着会上要讨论的材料,早早走进会场,在审改办领导和其他成员旁边坐下来。这时候,一位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走到她的身边,将她喊了出去。“有人反映你不是审改办的,你不能参加会议,只能在外面等候。”
这位专家很惊讶,“是领导要我来的啊,我的发言稿还经他们审过呢,怎么就没有资格参加会议了?”但那位工作人员仍不让她进会场,她也没有办法,只得在会场外等。
恰好这时一位审改办领导经过,惊讶地问“会议都开始了,你怎么还在外面?”她才得以回到会议室重新开会,这时已有几个审批事项讨论过了,不过她还是积极发言,陈述了自己的看法。
市长:看谁敢撞在枪口上
深圳市领导强力支持这次“清规”攻坚战。改革开始前,该市就成立了第三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长李鸿忠在动员大会上发表了火力十足的演讲:“我枪膛里装满了子弹,谁反对这场改革我就向谁开火……”
当一些专家被打“招呼”、被威胁的时候,一些领导亲自出面给有关部门谈话,保证了专家队伍的稳定,在那六个专家退出之后,又补充了新人,后来专家组人员增加到43人,并坚持工作到最后。
为了顺利推进改革,该市在改革前还专门对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了岗位轮换,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干部大轮训,学习领会《行政许可法》等法规精神。等到改革开始的时候,哪些审批事项应当清理,各部门都心中有数了,这大大地减少了改革的阻力。
所以专家们在向记者回忆起这场改革的时候,不由得惊叹:“改革阻力比预想的小多了。”在花费大量时间对审批事项分类清理了几次之后,他们私下里议论:“马上该有审批保卫战了!”然而,如他们想象的那样激烈的“保卫战”最终没有发生。反倒是在让各部门自查、自报的时候,一些部门十分“老实”,将一些非行政许可类事项也连同行政许可事项一起报了上来。更有甚者,一些部门为了显示自己的积极性,将上次审批制改革中已被取消了的审批事项又重新列入上报清单中,害得清理组专家不得不对着上次改革时政府颁布的105号令进行一一核实。
几项亿元级审批事项被砍
一些审批权限包含着巨大的利益,有的一项审批每年就是上亿元的收益。这样大的利益诱惑,难怪有些部门很不情愿将改革推行下去。深圳市特区公证条例规定,企业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否则不准转让;并且许多公司已经亏损得很厉害,但还必须按当初注册资金收取公证费用。这成为市场经济下股权转让的一大障碍,各方面意见很大。而仅仅此项公证事项的收入,公证处每年就有上亿元的收入。专家组成员指出,深圳的规定不能和法规相抵触,必须把办事程序法定化。因此,这项审批事项没有逃过被取消的命运。另外,按深圳特区法规规定,凡是租赁房屋都要到租赁办公室登记,然后上交房屋租赁管理费,否则就办不出营业执照,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注册出了难题。有位审改办专家透露,租赁办仅此项收入,每年就高达1.4亿元。
专家指出,此项审批事项,有两点违法。其一,国务院已取消了房屋租赁核准事项,那么“登记”这一做法本身已没有根据;其二,按照国务院2001年35号文件规定,早已取消了房屋租赁管理费用。专家给深圳市工商局提意见,深圳必须首先遵守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目前工商局已同意取消该项审批。
特区特在审批少而不是多
今年春节过后,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黄丽满在一次大会上指出,领导干部要支持改革,严禁有“抓权”、“恋权”现象的发生。
在改革刚开始的那场动员大会上,深圳市长李鸿忠就指出,全国人大将一部分立法权给了深圳,不是让深圳用来立一些审批、收费、发证等地方法规的,而是用来创新、探索改革新路子的。特区决不能特在审批事项多,而应该进一步放开,减少审批事项。他指出,凡是削减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环境等公众利益的管理事项要从严,而涉及经济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应该能砍则砍,越少越好。
这些领导讲话给深圳市的干部很大震动,也给这次“清规”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为了充分吸收民意,外商协会专门组织200多名外商开会,动员他们多提意见,最后共征集到社会各界意见300多条,并把这些意见吸纳到改革过程中。
改革中,专家清理小组共清理出审批事项共600项,此次取消的有260多项。本来有53项审批事项要拿到市长会议讨论,在专家组和相关部门的反复协调下,最后仅有17项审批事项进了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部分部门审批权限一削到底,比如建设局,改革前有审批事项61项,改革后只剩下了“施工许可事项”一项。
相关资料
深圳市政府在1998—1999年、2000—2001年进行了两次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前审批与核准事项合计1091项,第一次审批改革减少463项(其中取消286项,合并、调整减少191项),减少43%,保留628项;第二次审批制度改革减为395项,减少40%。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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