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网7月2日消息从今日起,云南省企业和个人想从事外贸经营,不需再到省商务厅进行审批,直接到工商部门登记即可,这是记者昨日获得的最新消息。但省商务厅有关领导同时强调:由于需要衔接,所以估计工商部门要经过一段时期的调整,才能真正受理企业的登记请求。
据介绍,作出以上政策调整,主要是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新《外贸法》),该法从今日起正式实施,它将给想闯东盟国家市场的企业和个人,带来3大利好消息:
一是从事外贸的门槛大大降低。以前,要有5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企业才能申请从事外贸经营,自然人更不能单独涉足这一领域。现在不同了,任何中小企业、自然人办理相关手续后,都可搞外贸;其次,管理主体、方式变更。以后,各企业要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不需再到商务厅进行审批,只需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再到相关部门备案即可,大大简化了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的流程;三是更强调保护知识产权。新《外贸法》通过多种贸易措施,可有效防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和知识产权权利人滥用权利。
省商务厅领导指出,新《外贸法》实施后,对云南省的法律、物流、金融这3大行业,将起到极大促进作用。理由有三:贸易权放开后,经营主体逐渐多元化,个人和企业从事外贸的门槛大大降低,必将为金融业的发展带来更大的空间;随着外贸活动数量的增加,难免产生更多的纠纷和法律问题;云南毗邻东盟国家,有发展物流业的区位优势。新法实施后,可鼓励更多的企业从事物流。他同时指出,新法也会给省内企业带来更多的竞争与挑战,预计东部地区的高耗能产业会向资源丰富的云南转移。
据悉,随着新《外贸法》的贯彻落实,曾掌管外贸经营权审批手续的省商务厅的角色将明显转变,服务性会大大增强。(顾正晖韩健)责任编辑:任婕来源: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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