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2004年6月23日:我国10-25岁未婚女子到马来西亚旅游将颇费周折
搜狐网2004年6月25日:我国25岁以下未婚女子赴马来西亚签证恢复正常
中国与马来西亚主管部门正在联合打击这种犯罪活动
中国年轻女子:
赴马签证15天4次“变脸”
此次拒签风波始自6月10日。一开始是拒签所有25岁以下的中国未婚女子,经沟通后11日恢复正常。但14日再生变故,从15日开始,所有10-25岁的中国女子赴马来西亚旅游均不被受理,除非有特别证明。特别证明包括,25岁以下的已婚女子必须出具结婚证明且夫妻同行;25岁以下的未婚女子出具户籍证明,且必须和家人同行。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条件,游客须提前两周提出签证申请,在获得马来西亚移民局的批准后才能给予签证。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又不能做到提前两周申请,极有可能遭拒签。
从上周五开始,10-25岁中国未婚女子赴马来西亚的旅游签证手续恢复正常,即她们参加马来西亚旅游团,组团旅行社在送签时只需提供当地地接社完整名称即可,送签周期恢复到以往的2个工作日。与此同时,10-25岁中国未婚女子个人申请马来西亚旅游签证的要求仍相当严格。除了正常情况要求的证明和程序外,还要由申请人父亲写一封信证明自己的女儿前往马来西亚做什么。
旅游公司:
带团人能看出谁是“小姐”
中国北京某旅游公司一位要求不公开身份的工作人员说,“这次赴马签证手续频繁变化,多半和中国女性到马来西亚从事色情服务有关。据马来西亚当地媒体报道,6月中旬,当地警方逮捕了60名涉嫌卖淫的女郎,其中包括12名中国女性。”
这位旅游工作人员解释,以前马来西亚的旅游签证比较容易获得。同时,“到马来西亚不需要像到新加坡那样要押金,而且,海关对出入境人数清点也不是特别严格,所以,想出去从事色情服务的人就利用宽松的入境政策去从事卖淫活动。”
虽然这位工作人员说他们旅行社并没有带过这样的游客,但他却向记者提供了关于这些出国卖淫女的一些细节,“带团的人从她们穿的衣服,化的妆就能看得出来这些人出国要干什么。”
“人家持合法旅游签证,参加我们团,就是我们的服务对象。”这位工作人员颇有些无奈地说,“有时候,她们会被海关怀疑入境非法做工,我们的工作人员还得替她们解释。她们入境后,就会提出单独活动,旅行团也不能强行要求她们怎么样。”
中国公安部:
我们已去当地做过暗访
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国外交部亚非领事司一位陈姓的负责人。他说,这次马来西亚大使馆签证变动是马单方面决定,并没有提前通知中国方面。目前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已经和马来西亚方面进行过沟通。“至于此原因是否由于中国女性到马来西亚卖淫引起,马来西亚一直是含糊语气,也没有向中国官方提供正式说法。”
对于有些中国女青年以合法途径去东南亚做非法活动的事情,公安部出入境办公室一位没有留下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因为这些人在国内往往没有违法记录,我们在管理中有一定难度。对相关事件我们已有所了解,并曾去当地做过暗访。”
记者就此事向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了解情况,使馆领事部参赞许泽友向记者介绍了详细情况。“关于马来西亚驻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对中国10-25岁的女子发放旅游签证时提出的过分要求,我们已正式向马来西亚外交部提出询问。”
“马来西亚外交部说,其签证要求是鉴于有些中国女青年来马来西亚卖淫猖獗现象做出的一些参考性建议。”
据许泽友参赞介绍,根据维也纳外交公约,一方面,中国人在国外侵犯当地法律,将按照当地法律处罚,中国无权干涉。另一方面,按照领事保护原则,中国公民违法后接受法律制裁的过程中如果受到不正当待遇,只要本人向大使馆提出投诉,中国驻外大使馆都会调查认真处理。许泽友参赞说,这些来马来西亚卖淫女子中绝大部分是利用马来西亚因私护照发放签证比较松,通过合法途径来到这里从事非法活动。还有一些是被非法中介带到这里,被迫卖淫。目前,两国主管部门正在联合打击这种犯罪活动。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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