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日报报道(记者孙智超)核心提示:沈阳杂技团的6名演职人员在合同期内辞职,为辽宁歌舞团杂技队打工,《天幻》团队被釜底抽薪
话说三国时期,曹操待关羽不可谓不厚矣。然一获知刘备去向,关羽迅即过五关斩六将投奔而去。缘何?有约在先也。而现代社会,即使有合同做保障,也有人经不起诱惑。这不,为了6名跳槽的演职人员,省、市两个艺术团体在公堂上激烈争辩。
《天幻》团队被釜底抽薪
在沈阳杂技团高旷的练功大厅里,记者随手拿起一件顶碟子的道具。“想晃好5个碟子,至少需要一年时间。想磨合一个节目,至少也要半年。”安宁团长说。但就在2003年上半年,沈阳杂技团6名演职人员几乎同时辞职。其中,宋老师是沈阳杂技团独立制作完成的大型杂技表演节目《天幻》的主要指导老师,余者都是杂技团8年来辛苦培养的小演员。
《天幻》是沈阳杂技团1998年推出的大型杂技晚会,被杂技界专家认为是一部集惊险性、观赏性、娱乐性为一体的现代新型杂技晚会,为中国杂技走向更广阔的市场开辟了新天地。《天幻》拥有国家专利,无形资产价格评估高达858万余元。人员流失使《天幻》的生命周期面临严重挑战。
安宁一时有些措手不及。因为这些辞职者与团里所签的劳动合同要到2005年才到期。如此悍然践踏合同,在杂技团历史上还没有过,严重影响了其他工作人员的情绪。
经过多方了解,安团长认定,从2002年底,宋老师开始以辽宁歌舞团杂技队队长的身份,拉拢沈阳杂技团的一些杂技演员加盟,许以高薪。辞职者就是跳槽到那里“赚大钱”去了。“这种无序竞争无异于釜底抽薪,我们辛苦8年才培养出的人才就这么走了,谁来弥补我们的损失?”遂将宋老师等6人和辽宁歌舞团一并告上法庭。
竞争对手蓄意“挖人”?
7月2日,在东陵五三法庭上,沈阳杂技团委托代理人杨兴权律师出示大量证据,其中包括被告参加辽宁歌舞团首场演出的录像,要求宋老师赔偿该团223万元,其他人分别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认为辽宁歌舞团存在恶意竞争,应承担连带责任。
面对指控,辽宁歌舞团一方气定神闲:“这件事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我们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员不假,但应聘人员多达上千人,虽然沈阳杂技团的6名团员也参加了应聘,但因为他们与原团的劳动合同没有解除,我们并未同意他们加盟,最终调入团里的60名演员里并不包括他们。他们参加我们的演出也只是友情演出,因此我们不应该负连带责任。”
而跳槽者的律师则强调,沈阳杂技团没有为宋老师等6人交纳“三险一金”的费用,并拖欠部分工资,因此6人有权解除合同。由于案情复杂证据繁多,法庭宣布择日再审。
人才流动应该依法
艺术团体因人才流动而对簿公堂,在辽宁省是首例。安团长也颇慨叹:“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高薪是跳槽的最大理由,咱也理解,毕竟这是一个商品经济社会。但他们把我们多年的培养看成什么?集体意识和品牌意识呢?何况这种竞争只能搅乱市场。”杨兴权律师则指出:“如合同期满,则去留随意。但合同期间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擅自跳槽从事同样性质的工作,使原单位蒙受重大损失,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