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5日电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4年6月28日) 这次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是国务院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纲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提出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指导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就要正式施行了。这是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必将对政府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国务院常务会议刚刚通过了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对加强国务院及其各部门自身建设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这三件大事一个共同的主题,就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贯彻落实《纲要》、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工作规则》作出全面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党的十五大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这一治国方略载入宪法。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本届政府组成以来,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突出强调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和加强行政监督三项基本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这次国务院发布的《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经过多年的努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进展。政府法制建设得到加强,立法工作步伐加快,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体系逐步健全,执法力度加大,保证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逐步转变,行政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有所提高。这些都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政府法制建设还不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企职责不分,政府职责“错位”、“缺位”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纠正;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权力与利益挂钩、与责任脱钩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充分认识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本质要求。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一切为了人民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使政府工作人员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全心全意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克服官僚主义和杜绝腐败现象,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第二,建设法治政府,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有完备的法制来保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以及利益关系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需要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和调整,加入世贸组织也要求我们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办事。建设法治政府,依法界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而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第三,建设法治政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政府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不负人民重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各项职责,至关重要的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建设法治政府,可以促进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可以增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四,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是法治国家,社会是法治社会,政府是法治政府。我国行政机关负责实施大部分法律法规,政府必须带头守法、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就是为了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之,各地方、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地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需要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国家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纲要》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要求,明确提出了推进依法行政的六条基本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七个方面目标,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最重要的是坚持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也就是说,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法律,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违法必须承担责任,行政管理要提供优质服务。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做好政府立法工作。 这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政府立法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立法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立法。特别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立法。 加强制度建设,做好政府立法工作,要把握以下几点:首先是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善于把党的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变为法律法规,成为政府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法律依据。二是坚持以人为本。要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创造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制度环境。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既要保持相对稳定性,又要适应形势要求适时修改完善,努力做到立法进程与改革和发展进程相适应。四是坚持法制统一。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建章立制。行政法规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规章之间、规范性文件之间也不能相互矛盾,不能政出多门,更不能各自为政。 加强制度建设,做好政府立法工作,重在提高质量。衡量一项行政法规、规章质量高低的标准,主要看其是否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体现大多数人的意愿和利益,是否做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是否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要制定科学的立法计划。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社会公众参与制度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制度。行政法规、规章要明确具体、科学规范、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二)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和经常性的管理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现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很多都与执法不力有关。最近,国务院严肃查处了一些地方违法违规乱上建设项目、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侵害群众利益以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案件,就是要表明坚决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从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一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正确行使权力的保障。目前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忽视程序的现象,这是滥用职权和执法犯法的一个重要原因。要加快完善行政程序制度。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养成按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作出行政决定要符合法定程序,执法行为要遵守法定程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注意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权益,防止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未完待续)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