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6日电 近日,曾惊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吴仪关注的“中国假药笫一案”,属于安微省太和县人民法院管辖的五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下,二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人民法院网消息,这起由江苏省徐州市公安机关侦破,危害苏鲁豫皖四省的“特大假冒人用狂犬疫苗案”,被公安部和国家药监局列为2003年全国医药行业打假第一大案。
此案先后有39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共收缴假冒人用狂犬疫苗1.2万盒,制假材料24万盒。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在太和县生产假药的五名被告人李超众,李超群、李志群、岳邦伟、邵凯芳被移送太和县法院审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超众等人从2002年底至2003年7月期间,先后从上海、蚌埠购进制假工具及包装材料,分别在太和县城郊和宿州市祁东煤矿租房雇佣人员,用“灭菌水”混合“脂肪乳”的方法,生产标识为“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及其批号的人用狂犬疫苗并销售。
其中被告人李超群参与生产、销售假疫苗140件零550支;李超众参与生产、销售70件零550支;李志群参与生产、销售60件零550支;岳邦伟参与生产10件,邵凯芳参与生产10件。李超众还于2002年1月20日敲诈勒索一药商1.5万元及手机一部,并参与销售该药商被盗窃药品分款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超众系在已被判刑释放后不满五年内再犯罪的累犯,太和县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敲诈勒索罪、销售赃物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1万元;被告人李超群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被告人李志群、岳邦伟、邵凯芳犯生产假药罪,分别被判处二年零六个月以下,二年以有期徒刑,并处2.5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罚金。(刘文武、张世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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