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4年7月7日2:7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每年7月后,北京的天气都是以高温干热为主,今年也一样。经过一阵断断续续的雨天之后,这几天,气温开始陡升。白天,人一出门总是能感觉到热浪扑面,毒辣的太阳炙烤着皮肤;晚上,出来纳凉的人多了,北京的夜开始热闹起来。前段时间,广州因连续高温“热”死39人,这引起了北京人的高度关注,气象部门表示,北京将随时发布闷热高温预警。
在中国,高温预警是这几年来出现的新事物。而以往,应对高温主要是私人的事,政府很少进行干预,但由于在全球变暖的情势下,极端高温天气已越来越常见。在北京,已连续几年出现40℃以上高温,这样的温度不仅仅让人感觉到不舒适,而且已经影响了大多数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甚至影响到人的生命健康。这样一来,应对高温就从一个私人事务变成一个公共事务,政府当然不能对这种极端天气视而不见。因此,北京、上海、广州以及已经越来越多的地方,都开始把高温预警当成政府的一项社会管理制度。
不过,随着城市生活的多样化,政府应对高温的公共服务措施也应该多样和深入。政府在高温面前的义务应不只是随时将气温动态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对于人的影响,及时准确地告知民众,政府还有必要多一些更积极和主动的措施。
众所周知,气象部门所预告的气温是比较理想化的,其实由于植被覆盖、热岛效应等原因,北京城区常年都存在一些“热点”,在夏季,这些地方的温度总是高于城市的平均气温。所以,气象部门不但要预告城市平均气温,更应当加强监测力度,将这些“热点”的气温变化情况及时告诉市民,使得市民在出行时尽量避免去该地,或者让市民在去那里的时候提前做好防暑准备,甚至卫生部门还可以在一些“热点”附近,设置一些救护人员,以随时对身体不适的行人提供帮助。
再如,每次气象部门在发布高温预警时,总是建议户外作业人员要防中暑或者建议暂时停工。但由于国家关于高温作业安全的政策法规还是一片空白,所以这些建议常常缺乏约束效力,再加上城市目前从事户外作业的人员主要是建筑民工,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权利意识较差,许多时候,建筑商们总是漠视他们的权利。出于保住饭碗的考虑,民工们很难有能力在高温时期获得防暑工作条件或高温期休息权利。
所以这时候,劳动监察部门有必要积极行动,采取尽可能的措施,保护民工们的权利。如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不定期地对北京大大小小的工地进行抽查和暗访,多倾听民工们的声音,对于那些漠视民工死活,在高温面前无所作为的工地,劳动部门可以进行必要的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再比如,调整上班时间,错开高温时段等等。以上建议只是抛砖引玉,作为公共服务的实施者,政府各个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会有更多的经验和体会,所以,在如何拓展应对高温的公共服务时,政府各部门有能力、有责任,做得更完善和人性化一些。
□本报评论员于平相关报道见A3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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