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8日电 卫生部网站消息:今天,卫生部召开了全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在会上通报了今年4月北京、安徽非典疫情来源的调查结果。要求全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和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大家对生物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全国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认真做好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
高强说,今年4月北京、安徽发生非典疫情后,卫生部会同北京市人民政府立即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所实施了封闭、隔离,有效控制了疫情的进一步扩散。同时,迅速组织专家调查组和卫生部、科技部联合调查组,对这次疫情的来源、有关单位生物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核实。调查证实,本次疫情源于实验室内感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控制所腹泻病毒实验室由于安全管理不善,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技术人员违规操作,缺乏安全防范措施,导致了实验室污染和工作人员感染。这是一起应该避免而未能避免的重大责任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和调查组的建议,卫生部党组研究决定,对中国疾病预控制中心、病毒所和腹泻病毒室相关责任人员做出了相应的处理。
他说,对这次事件的有关同志给予必要的处分,目的是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建立重大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同时,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科学研究,特别是病毒学研究,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对这次事故进行严肃处理的另一个目的,是保护广大科研人员的健康安全和积极性。
他强调,这次实验室污染事件给卫生系统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是当前卫生系统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今后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方面,要坚持依法管理,增强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今后国家将生物安全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有关部门都要认真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安全的隐患,制订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要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观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各级各类卫生科研机构要完善有关生物安全规章制度和相关机构的建设,配备必要的人员,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使生物安全管理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从事卫生科研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同时,各单位领导必须树立全局观,统筹兼顾,全面加强单位内部的科学、规范管理,不能顾此失彼。既要确保完成各项科研课题和疾病预防控制任务,又要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另一方面,制订有效措施保护科研人员健康。疾病预防系统的科研人员是卫生工作的有生力量。保护人民的健康,首先要保护他们的健康。卫生部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研究制订有效措施,切实维护科研人员健康。一是要努力改善科研条件,特别是从事高风险科研的岗位,要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二是严格执行有关科研人员健康监测和报告制度,一旦出现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三是落实有关人员定点医院治疗办法,既保护科研人员有效治疗,又防止向社会扩散。
此外,要加强医疗机构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非常重要的疫情监测哨点,也是生物实验室比较集中的地方,医疗机构要提高识别传染病的能力,一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警惕意识。二是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这不仅是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需要,更是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的需要。关键是把日常工作做深、做细,做到常备不懈,才能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三是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加强医疗机构检验科和有关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对医疗机构中病原微生物比较集中的区域,和密切接触病原微生物的部门,要配备必要的通风橱和二级生物安全柜,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情况,分期分批督促落实。
在会上,高强也对今后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了要求。
|